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實行代表制,由各會員協會和有關部門選派代表參加。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壹次,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需由全國委員會表決通過,報國家體育總局和國家民政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壹年。會員代表大會的代表每屆任期五年,各團體會員選派的代表,在任期內如出現工作和職務的變動而失去代表性的,由原單位和部門另行推選接替人員,由全國委員會通過後報國家體育總局及國家民政部有關部門批準備案。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壹、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委員;
三、審議全國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討論通過有關提案、決議;
五、決定終止事宜。
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由全國委員會代行其職責。全國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司庫、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組成。全國委員會的職權是: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壹、 國家體育行政部門的撥款;
二、 國內外團體、個人的資助及其它方面的社會贊助;
三、 會費收入;
四、 有償服務收入
為更好的開展中國鐵人三項運動,根據國際鐵人三項聯盟1997年競賽規則,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在1989年中國鐵人三項競賽規則的基礎上修訂了本規則,並經國家體育總局審定出版。
本規則規定了運動員在鐵人三項競賽中的行為準則,也是鐵人三項競賽工作的指南,中國的各級鐵人三項競賽均應遵照本規則執行。
本規則自出版之日起生效,原規則自行作廢。希望各地在執行本規則時,對所發現的問題不斷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便再次修改時予以完善。
梁山水、陳珍、戚軍、孟超壹、楊玉強、黃偉國、王洪、牛德林等同誌參加了本規則的修訂工作。
參加國際鐵人三項聯盟1997年競賽規則、競賽操作手冊譯校的有:周正波、楊玉強、黃偉國、陳妍等同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