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晚小沈陽小品裏有這麽壹句臺詞: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好像是假的模仿秀。其實如果藝人之間的模仿真的逼得模仿者無路可走(好像不涉及知識產權),到了也是好事。用壹句老話:誰叫妳不創新不發展!不過話說回來,在現實生活中,那些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的人,會讓人心寒。最近杭州發生了第壹件走別人路,讓別人無路可走的事。壹哥們開著三菱跑車,以80-110 km/h的速度將走斑馬線的譚卓撞死(鑒定結果)。
第二件事是羅彩霞,壹個湖南女孩。2004年高考後,另壹個來自王興的女孩開始走自己的路。於是羅彩霞發現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突然走投無路。比如她拿不到教師資格證,拿不到銀行信用卡。我覺得如果她繼續下去,是拿不到結婚證和醫療養老保險的...所以羅彩霞很生氣。她想找出是誰讓她走投無路?我窮,我不漂亮,但是我要我的尊嚴!真是個寧死不屈的姑娘!
第三件事可能和題目不壹樣,但也讓別人沒得選擇。事情發生在湖北省巴東縣。三個人民政府的官員要求壹個叫鄧玉嬌的姑娘走他們的路,就是當嫖客就必須讓人當妓女,逼得別人沒得選擇。事實上,鄧玉嬌有三條路可走:壹是服從官員的領導,走他們的路,做壹名合格的妓女。另壹種是拔劍自殺。因為事故發生後,我們組織首先要證明領導的清白。如果領袖是無辜的,鄧玉嬌將很難是無辜的。第三,鄧玉嬌選擇了她自己的路,這叫魚死網破。我不知道這第三條路是好是壞,也不知道這條路是否有出路,但我堅信,鄧玉嬌選擇這條路至少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
從以上三個故事來看,凡是走別人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的,或者讓別人走自己的路,逼得別人無路可走的,不是有錢就是有權,只是不知道有沒有想過。其實,當壹個人被逼到無路可走的時候,只有三種選擇:投降,投降死,魚死網破。所以和諧社會最基本的就是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