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函,公文的壹種形式。既可用於非掛靠機關之間相互咨詢、提問、答疑,也可用於向相關主管部門請示批準、向上級機關請示具體事項。也可用於上級機關答復下級機關的詢問或請示批準,上級機關督促下級機關做相關事項,如要求下級機關報送報告、資料、統計等。
信函格式
(1)標題
信函標題壹般由簽發機關、理由和語言組成,有時也可以只由理由和語言組成。
(2)文本
1.開始吧。
寫作的原因、背景和依據。
壹般來說,信函的開頭或說明是根據上級的有關指示精神,或簡要敘述本地區、本單位的實際需要、疑惑和困難。
在回信的開頭,會引用對方通信的標題和文號,有的回信還會簡要描述信件的主題,與回信的寫法基本壹致。然後,有的回復引出主題,即回復意見,形式為“現將有關問題回答如下”。
2.科目
寫出需要討論、詢問、答復、聯系、請示批準或答復批準、告知的事項。
書信、書信、回信壹般比較簡單,可以結合寫作理由。如果事情比較復雜,就分章節寫。
3.結論。
不同類型的信有不同的結尾。如果寫的只是告知對方此事而沒有對方的回復,結論往往是“特此告知”“特此寫信給妳”。如果要求對方回復,則使用“期待回復”、“期待回復”、“請立即回復”等字樣。請用“請批準”、“請給我們妳的幫助”、“希望同意”等成語回復。回復的結論往往使用“特此回復”、“特此回復”、“特此回復”等成語。有些信不寫後記。
(3)簽名
寫下通知人或單位的名稱和通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