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於疫情防控的需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重申對貨車司機、乘客和作業場所嚴格疫情防控如下:
第壹,事先嚴格向金匯報
1.所有來自省外和疫區的貨車司機、乘客在進入山西前,必須通過“進入山西司機、乘客自行申報登記”小程序或“晉江12345”微信微信官方賬號,將車牌號、計劃到達時間、行駛路線、最近7天居留史以及姓名、身份證號和所有司機、乘客情況向目的地工作地所在村或鎮、經開區申報。
2.各作業場所通過電話、微信、郵件等方式積極收集貨車司機和乘客的上述信息。,並及時向當地村或網格防疫專員報告信息;村要向鎮和經濟開發區防治指揮部報告,並跟蹤檢查。
第二,嚴格執行“落地檢查”
3.所有省外及省內疫情相關地區的貨車司機、乘客通過高速公路進入山西,出收費站後在高速出口核酸檢測服務點“接車即走”;通過國省幹線公路等入口進入山西的人員,應當服從工作場所的組織,采取防護措施,第壹時間到就近的便民核酸采樣點進行核酸檢測。在山西短期停留的,進行3天2次核酸檢測,除落地檢查外,第三天再次檢測。
第三,嚴格的全過程閉環管理
4.門禁。所有在省外和省內疫情相關地區的貨車司機和乘客,要在48小時內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進入山西,嚴格落實戴口罩等防護措施,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引導,配合信息查驗、登記、落地核酸檢測等防疫工作,予以放行。
5.金時期的控制。從相關渠道進入金後,直接前往交貨地點,不與沿途社會接觸。在收貨過程中,除非必要,不要下車,各工作場所會安排人員裝卸貨物,避免與其他人員直接接觸。
6.控制離開金的過程。貨車司機和乘客原則上在裝卸完貨物後離開山西。離開山西時,嚴格按照疫情防控條例要求,遵循“兩點壹線”原則,做好沿途相關防護管理。確實無法當天離開山西的,由當地鎮、經開區防控指揮部督促各作業場所實行集中停放和住宿管理。本市各工作場所要對在車內過夜的司機和同車乘客提供必要的幫助和照顧,做好全程管控。
第四,嚴格履行四方責任
7.貨車司機和乘客是疫情防控的第壹責任人。要支持和配合防控工作,服從工作場所、所在鄉鎮和經濟開發區防控指揮部的統壹安排,遵守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來晉報告制度,不隱瞞行程。本人和隨車人員出現發熱、咳嗽、咽痛、乏力、嗅覺減退、腹瀉等癥狀的,應當立即向工作場所和居住地報告,按照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就診,並配合公安、疾控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8.各工作場所是貨車司機和旅客在山西期間疫情防控的責任主體。要承諾落實並認真履行閉環管理責任,督促駕駛員落實提前報告、落地檢查、個人防護、車輛和貨物消毒等全程防控措施並提供必要服務。貨車司機和隨車人員進入企業前,要進行無泄漏測溫,嚴格檢查核酸檢測合格證、健康碼、乘車碼,督促其佩戴口罩。對貨車停放區和貨車司機、乘客停留的地方,要做好預防性消毒和末端消毒。如果發現異常情況,要第壹時間向村裏匯報,暫時控制。
9.各鎮、經濟開發區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監督管理責任,在重點企業、超市、農貿市場等物流集中區域開展巡查工作。根據收到的車輛登記信息,跟蹤防疫措施落實情況,主動監督檢查企業和駕駛人自願申報、日常出行登記、定期核酸檢測等防疫措施落實情況,對發現的問題落實責任、及時整改。
5.違者從嚴查處。
10.拒絕配合防疫工作、隱瞞或謊報個人信息的貨車司機和乘客將被列入“黑名單”;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11.各作業場所未履行主體責任、防疫措施和防疫規定的,由行業主管部門下發整改通知書,進行公告,約談負責人;造成疫情擴散的,采取“熔斷”措施,納入社會信用體系;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12.各鎮、經開區、各行業主管部門落實防疫要求不到位,履職不到位,推諉責任,工作敷衍塞責,導致人員管理失職,疫情擴散的,將嚴肅追究責任,依紀依法處理。
六、鼓勵監督,獎勵。
13.請廣大市民朋友積極參與監督。如發現有貨車司機、乘客進入山西境內高風險地區和省內疫情相關地區等線索,請及時向市、鎮、經開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如經核實,每條線索獎勵第壹舉報人10000元。獎金由舉報人在核實後的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向各鎮、經開區防控指揮部領取。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情況
肺炎防治工作指揮部
65438+2022年10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