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平,就讀於中山大學法律系,畢業後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系。
中文名:朱永平。
國籍:中國。
職業:律師
畢業院校:中國政法大學。
主要業績:廣州市海珠區人大代表。
代表作:證券法實用書(主編)
簡介
朱永平在港臺講授經濟法和經濟法課程,後調入廣東省司法廳律師管理處從事律師業務和管理工作。
工作
參與編寫《證券法實務全書》(主編)、新編《律師》、《朱律師合同法講座》,在《人民日報》、《中國律師》、《中國律師》、《廣東律師》、《法制日報》發表文章、論文40余篇。
連續位置
朱永平現任廣東大通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廣州市海珠區人大代表,海珠區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廣東省青年社會科學工作者協會副會長。
榮譽
因承辦了廣東健力寶張海涉嫌挪用資金案、廣東科龍公司集體涉嫌虛假註冊資本案、廣州蘇丹紅有毒有害食品案、廈門原華特大走私案、世紀張子強集團大盜案、中山中國銀行全國最大信用卡貪汙挪用案、楊春市副市長遇害案、周廣龍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廣發證券董正清涉嫌內幕交易案等壹大批國內外有影響的案件而被媒體點名。
2006年被廣州市律師協會授予社會穩定獎;2007年獲廣州市律師協會業務成就獎。2008年,因海珠城市廣場“7.21”重大安全事故案,朱永平、梁書軍榮獲廣東省律師協會“律師業務典型案例”二等獎。
2001《朱律師論經濟犯罪》由廣東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