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銷售收入方面(銷項稅額)
(壹)發出商品,不按“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按時記銷售收入,而是以收到貨款為實現銷售的依據。其表現為:發出商品時,倉庫保管員記賬,會計不記賬。
(二)原材料轉讓、磨賬不記“其他業務收入”,而是記“營業外收入”,或者直接磨掉“應付賬款”,不計提“銷項稅額”。
(三)以“預收賬款”方式銷售貨物,產品(商品)發出時不按時轉記銷售收入,長期掛賬,造成進項稅額大於銷項稅額。
(四)制造大型設備的工業企業則把質保金長期掛賬不轉記銷售收入。
(五)價外收入不記銷售收入,不計提銷項稅額。如:托收承付違約金,大部分企業收到違約金後,增加銀行存款沖減財務費用。
(六)三包收入“不記銷售收入。產品“三包”收入是指廠家除向定點維修點支付費用外,還有按壹定比例支付商家“三包費用”(含配件),保修點及商家掛賬不記收入,配件相當壹部分都記入“代保管商品”。
(七)廢品、邊角料收入不記賬。主要是工業企業的金屬邊角料、鐵肖、銅肖、鋁肖、殘次品、已利用過的包裝物、液體等。這些收入多為現金收入,是個體經營者收購。納稅人將這些收入存入私人賬戶,少數應用在職工福利上,如:食堂補助,極個別用於上繳管理費,多數用在吃喝玩樂和送禮上。
(八)返利銷售。市場經濟下的營銷方式多變,返利銷售是廠家為占領市場,對商家經營本廠產品低於市場價格的利益補償,是新產品占領市場的有效手段,是市場營銷策略的組成部分。其形式主要有兩種:壹是商家銷售廠家壹定數量的產品,並按時付完貨款,廠家按壹定比例返還現金。二是返還實物、產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這些現金、實物後,現金不入賬也不作價外收入,更不作“進項稅額轉出”,形成賬外經營。
(九)折讓收入。折讓即折讓與折扣,相似於返利銷售,所不同的是:折讓是發生在銷售實現的時候,在發.票上註明或另開壹張紅.票反映的銷售方式。按照稅法規定,在發.票上註明折讓數額的,按實際收款記收入。另外開具紅.票的,不允許沖減收入。在實際工作中,納稅人往往是用紅.票沖減收入,將沖減的收入以現金方式給購貨員,購貨方不記價外收入,造成少繳稅款。
(十)包裝物押金逾期(滿壹年)不轉記銷售收入。
(十壹)從事生產經營和應稅勞務的混合銷售,納稅人記賬選擇有利於己的方法記賬和申報納稅。
(十二)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包括應繳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等,不符合免稅規定的,也不按6%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而是直接記營業外收入。
(十三)為調節本企業的收入及利潤計劃,人為調整收入,將已實現的收入延期記賬。
(十四)視同銷售不記收入。企業用原材料、產成品等長期投資,產品(商品)送禮或作樣品進行展銷,不視同銷售記收入,不記提銷項稅額。
(十五)母公司,下掛靠多家子公司,涉及增值稅.發.票、普通.發.票部分的業務全部在母公司核算,其他任由子公司,子公司每年向母公司上繳壹定的管理費。
(十六)小規模納稅人為了達到壹般納稅人標準,在認定後,達不到標準將要年檢時,采取多家壹般納稅人互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貨款也互相支付,但就是壹點,幾家開具發.票,互相之間的業務都不增值,這些就是壹些企業稅負偏低的壹種原因。
(十七)已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丟失,又開.具普通發.票,不記收入。
二、進項稅額方面
(十八)商業企業按工業企業辦理稅務登記和認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抵扣進項稅額不按付款憑證而按原材料入庫單。
(十九)購進貨物時,工業沒有驗收入庫,或者利用發料單代替入庫單,申報抵扣。商業沒有付完款,自審抵扣,或者先虛開壹張大額現金收據,先增加“現金”後,以坐支現金的方式讓對方開壹張現金收據回來辦理抵扣,這些業務沒有大量的外調取證很難查清楚。
(二十)用背書的匯票作預付賬款,利用現代技術塗改多次復印充當付款憑證,用來騙取抵扣。
(二十壹)應稅勞務沒有付款申報抵扣(委托加工、水、電、運費)。
(二十二)在建工程等非應稅項目,包括購置固定資產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在建工程領用原材料或者用作本單位的福利等非應稅項目,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二十三)取得進項專用發.票,開.票方、收款方不壹致,票貨、票款異地申報抵扣。
(二十四)商業企業磨賬不報稅務機關批準,擅自抵扣稅款。
(二十五)用預付款憑證(大額支.票)多次復印,多次充作付款憑證,進行申報抵扣。
(二十六)運輸發.票開.具不全,票貨不符,或者取得假發.票進行抵扣。
(二十七)為達抵扣目的,沒有運輸業務,去運管辦、貨運中心、地稅局等單位代開發.票進行申報抵扣。
(二十八)鐵路客運發.票(行李票)當作運輸發.票進行申報抵扣。
(二十九)最為典型的是個別企業將拉運垃圾的發.票當作運輸貨物發.票申報抵扣。
(三十)進項發.票丟失,仍然抵扣進項稅額。
三、應繳稅金方面
(三十壹)代扣代繳稅金長期掛賬不繳。
(三十二)稽核評稅、稅務稽查查補的增值稅、所得稅補繳後,不作賬務調整,該作進項轉出的不轉出,該調增所得額的不調整賬務,造成明征暗退。有的把補繳的增值稅再記入進項稅額。
(三十三)福利企業外購原材料轉讓或者直接銷售,自己沒有生產能力,委托加工就地銷售、也按自產產品申報騙取退稅。
(三十四)福利企業該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取得,自認為反正是退稅,造成稅負偏高,退稅也多。
(三十五)福利企業購進貨物使用白條,騙取高稅負退稅。
四、企業所得稅方面
(三十六)中央與地方企業所得稅劃分模糊,納稅人為方便,只在地稅辦理稅務登記。特別是2002年實行各50%企業所得稅以來,由於國地稅信息不***享,致使在2002年新辦證的納稅人沒有全部到國稅辦理稅務登記。
(三十七)企業收取的承包費不記入所得額,長期投資、聯營分回的盈虧不在賬上反映,始終在往來賬上反復。
(三十八)購買股票、債券取得的收入不按時轉記投資收益。
(三十九)未經稅務機關批準,提取上繳管理費。
(四十)發生大宗裝修、裝潢費用以及待攤費用不報稅務機關批準就攤銷。
(四十壹)多計提應付工資,年終將結余部分上繳主管部門。
(四十二)不上繳統籌金的單位,計提統籌金長期掛賬不繳。
(四十三)購買土地,準備擴建,將土地作為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四十四)盤盈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不作損益處理。
(四十五)白條支付水電費。
(四十六)購買假發.票入賬。
(四十七)應由個人承擔的個人所得稅記入管理費用——其他。
(四十八)主管部門向下級分攤費用,下級只有記賬支付憑證,沒有原始憑證。
(四十九)郵政、電信行業收取的郵資、話費沒有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用蓋郵戳的白條、托收承付票據給客戶。
(五十)報銷不屬於自己單位的發.票、稅.票。
(五十壹)記賬憑證報銷多,原始憑證數額少。
(五十二)購入固定資產列入費用,或者將固定資產分解開票記入費用。
(五十三)在建工程的貸款利息記入管理費用或者財務費用。
(五十四)財產損失不經稅務機關批準,直接在稅前扣除。
(五十五)流動資產損失在地稅批復後,直接記入營業外支出,涉及增值稅部分不作進項稅額轉出。
(五十六)補貼收入不並入計稅所得額,直接記入資本公積或盈余公積。
(五十七)業務費、廣告費超支後放在其他科目列支,如:手續費、差旅費、會議費、有害補助等。
(五十八)未經稅務機關批準,在稅前列支三新費用(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技術開發費)。
(五十九)校辦企業、福利企業的證書沒有年檢,申請減免企業所得稅。
(六十)稅務稽查審增的所得額,屬於時間性差異部分,只補稅不調賬,造成明征暗退。
來源於新和財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