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自己不喜歡的事物,就沒有必要施加到別人身上。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僅是儒家思想的精華,也是中華民族千百年來所遵循的為人處世之道。其實質是推己及人,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也就是所謂的“將心比心”“換位思考”。
在日常生活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維護社會公德、促進社會和諧的準則。人們應該從自己的所欲所想出發,推及他人:如果不願被人背後非議,那麽也就不要背後非議他人。如果不願被人欺騙,那也就不要欺騙他人。
如果只想“自己高興就好”“自己便利就行”,絲毫不顧及他人的感受,那麽人與人之間就會失去友善,社會也就難以和諧。除此之外,“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還蘊含著豐富而深刻的法理內涵,即尊重個體的平等觀、符合人性的權利義務觀和重視內省的自律觀。
成語典故:
冉雍,字仲弓,比孔子小了二十九歲。雖是平民出身,仲弓卻非常註意自己在德行上的培養,孔子也因此更多地側重於從道德品質方面對其進行引導和啟發。
仲弓謙虛而又好學,把老師講的每壹句話都記在心上,回去之後反復咀嚼回味,遇到有不解的地方就去請教。有壹天仲弓去找孔子,問究竟應該怎樣做才能稱得上“仁”。
孔子回答:“出門在外的時候循規蹈矩、彬彬有禮;役使百姓的時候莊嚴隆重而又極其小心。壹件事如果是自己都不願意去做的,那麽也就不應該去強求別人。
倘若能夠做到這壹點,那麽在朝堂之上就不會招致不滿,私下與人交往時也不會惹來怨恨。這樣,也就可以稱得上仁了吧!”仲弓聽了不由得點了點頭,說道:“弟子雖然資質愚鈍,但是壹定會按照老師您說的那樣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