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
房產稅通常是對房產持有者所擁有的不動產的年度稅收,它是壹種財產稅,征收的依據是房產的價值。房產稅需定期(如每年)繳納,其目的在於對房產持有者持有的房地產價值進行征稅。
房產契稅:
房產契稅則是在房地產買賣過程中,基於房產交易價格征收的壹次性稅費。它是交易雙方在房地產買賣、贈與、互換等轉移行為發生時需繳納的稅種。通常,房產契稅是由購買方在交易完成時支付。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
1.**征稅對象**:房產稅針對的是房產的持有,而房產契稅針對的是房產的交易。
2.**征稅時間和頻率**:房產稅需要定期繳納,通常是每年壹次;房產契稅是壹次性的,只在房產交易時繳納。
3.**稅率和計算方式**:房產稅和房產契稅的稅率和計算方式通常不同,房產稅往往按照房產價值的壹定比例征收,而房產契稅則通常是按照交易額的壹定比例來計算。
4.**法律規定**:兩者受不同法律條款的規定,各地的具體稅率和征收細則也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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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契稅暫行條例》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壹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