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四個直轄市分別是:北京、上海、天津、重慶。
1、北京市
簡稱“京”,是中華人民***和國的首都、直轄市、全國政治中心。位於華北平原北部,背靠燕山,毗鄰天津市和河北省。
2、上海市
簡稱“滬”或“申”,是中華人民***和國直轄市,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科技創新中心。
3、天津市
簡稱津,中華人民***和國直轄市、環渤海地區經濟中心、首批沿海開放城市。位於華北平原海河五大支流匯流處,東臨渤海,北依燕山,海河在城中蜿蜒而過。
4、重慶
簡稱渝或巴,是中華人民***和國中西部唯壹的直轄市、長江上遊地區的經濟、金融、科創、航運和商貿物流中心,大開發重要的戰略支點、“壹帶壹路”和長江經濟帶重要聯結點以及內陸開放高地;?既以江城、霧都著稱,又以山城揚名。
擴展資料:
中國直轄市設立歷史:
1949年10月1日,***和國宣布成立,定都北京,是為中央直接管轄的直轄市,同時另有11個直轄市:天津、上海、南京、西安、重慶、廣州、武漢(漢口)、沈陽、鞍山、撫順、本溪。所以,建國初的直轄市***為12個。
1950年11月,旅大行署區設為旅大市(直轄市),由東北大行政區代管,次年11月,南京直轄市與江蘇省合並,設立為省會,1953年,哈爾濱、長春相繼設為直轄市。此時,***和國的直轄市數量達到最多,除南京直轄市被撤銷,剩余14個直轄市。
之後,重慶、廣州、沈陽、長春、哈爾濱、西安、武漢、旅大、鞍山、撫順、本溪、天津直轄市相繼降格為省轄市。1967年1月,天津恢復直轄市,1997年6月,重慶恢復直轄市。至此,中國的直轄市只剩北京、上海、天津、重慶4個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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