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要標準格式是怎樣的
壹、會議紀要的概念
會議紀要是壹種記載和傳達會議基本情況或主要精神、議定事項等內容的規定性公文。是在會議記錄的基礎上,對會議的主要內容及議定的事項,經過摘要整理的、需要貫徹執行或公布於報刊的具有紀實性和指導性的文件。
會議紀要根據適用範圍、內容和作用,分為三種類型:
1、辦公會議紀要(也指日常行政工作類會議紀要),主要用於單位開會討論研究問題,商定決議事項,安排布置工作,為開展工作提供指導和依據。如,XX學校工作會議紀要、部長辦公會議紀要、市委常委會議紀要。
2、專項會議紀要(也指協商交流性會議紀要),主要用於各類交流會、研討會、座談會等會議紀要,目的'是聽取情況、傳遞信息、研討問題、啟發工作等。如,XX縣脫貧致富工作座談會議紀要。
3、代表會議紀要(也指程序類會議紀要)。它側重於記錄會議議程和通過的決議,以及今後工作的建議。如《××省第壹次盲人聾啞人代表會議紀要》、《XX市第X次代表大會會議紀要》。
另外,還有工作匯報、交流會,部門之間的聯席會等方面的紀要,但基本上都系日常工作類的會議紀要。
二、會議紀要的格式
會議紀要通常由標題、正文、結尾三部分構成。
1、標題有三種方式:壹是會議名稱加紀要,如《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二是召開會議的機關加內容加紀要,也可簡化為機關加紀要,如《省經貿委關於企業扭虧會議紀要》、《組織部部長辦公會議紀要》;三是正副標題相結合,如《維護財政制度加強經濟管理——在XX部門座談會上的發言紀要》。
會議紀要應在標題的下方標註成文日期,位置居中,並用括號括起。
2、會議紀要正文壹般由兩部分組成。
(1)開頭,主要指會議概況,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與會人員,基本議程。
(2)主體,主要指會議的精神和議定事項。常務會、辦公會、日常工作例會的紀要,壹般包括會議內容、議定事項,有的還可概述議定事項的意義。工作會議、專業會議和座談會的紀要,往往還要寫出經驗、做法、今後工作的意見、措施和要求。
(3)結尾,主要是對會議的總結、發言評價和主持人的要求或發出的號召、提出的要求等。壹般會議紀要不需要寫結束語,主體部分寫完就結束。
三、會議紀要的寫法
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正文部分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1、集中概述法(綜合式)。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種寫法多用於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壹,意見比較統壹,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相對短小。如果會議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2、分項敘述法(條項式)。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壹般要采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後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於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這種紀要壹般用於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
3、發言提要法(摘錄式)。這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後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根據上級機關布置,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采用這種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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