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 年終獎 的 個人所得稅 進行計算的時候,我們需要先知道是按全年發放,還是按月發放的。不同情況下的扣稅計算是不同的。那麽有何不同呢?下面 網 小編來為妳解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全年壹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壹次性獎金。壹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 績效 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修改後的《 個人所得稅法 》調整了工薪所得稅率、級距結構,稅率由9級調整為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將最低的壹檔稅率由5%降為3%。而年終獎的計稅方法仍然采用 國稅 發[2005]9號文件的規定,而費用減除標準、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根據《關於貫徹執行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稅發[2011]46號)規定按照新《個人所得稅法》的執行。 國稅發[2005]9號文件(《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規定: 納稅 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單獨作為壹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壹)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壹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果在發放年終壹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壹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壹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壹次性獎金,按本條第(壹)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通過列舉的方式為大家介紹了年終獎計算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妳順利計算出自己的年終獎應該交納多少的 個稅 。 以上就是關於這方面的 法律知識 ,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不幸遇到壹些比較棘手的法律問題,而您又有 委托律師 的想法,我們網有許多律師可以給妳提供服務,並且我們還支持線上指定地區篩選律師,並且都有相關律師的詳細資料。
法律客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對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壹次性獎金、年終加薪以及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按收入全額分攤至12個月的數額確定適用稅率,再按規定方法計算應繳稅額。具體計稅情況分以下兩種:情況壹: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將全年壹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出所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用獎金全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就是最終需要繳納的稅款額;個稅應納額=全年壹次性獎金×稅率-速算扣除數。例:小陳的年終獎金為2.4萬元,當月工資為5000元。以2.4萬除以12,其商數2000對應的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24000×10%-105=2295(元),當月工資、薪金所得應納稅額=(5000-3500)×10%-105=45(元),該納稅人當月***計應納個人所得稅=2295+45=2340(元)。情況二:個人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且獲取獎金當月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這時需要將工資與全年壹次性獎金相加後,減去3500元,得出的數額,再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然後用這壹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得出需要繳納的稅款額。全年壹次性獎金應稅金額=全年壹次性獎金-(3500-月工資);個稅應納額=全年壹次性獎金應稅金額×稅率-速算扣除數。例:小陳年終獎1萬元,當月工資3000元,則10000-(3500-3000)=9500,以9500除以12,其商數791.66對應的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年終獎金應納稅額為:9500×3%=285(元)。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由於低於35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該納稅人當月***計應納個人所得稅2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