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中,直接寫明撫養權歸誰就可以。如果是訴訟離婚,也不需要寫書面材料,庭審時如果夫妻雙方都認可,法官也會認可的。如果是庭審時壹方不認可,法官也會在過後直接找孩子核實。這裏有壹點要補充說明,如果孩子是10歲以上,孩子的意願被采納的可能性較高,如果是太小,可能性就不太大,還是會涉及到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壹致的意見。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