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年假天數怎麽算
1、年休假天數根據職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具體如下: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2、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條件有什麽
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條件,具體如下:
1、員工全年事假累計20天以上,所在單位不扣工資;
2、累計工作滿壹年不滿10年的員工,全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5、復原軍人。新招工人和自謀職業回原單位工作的,工作時間未滿壹年的,不享受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