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大全 - 黨委直接任命團委書記流程

黨委直接任命團委書記流程

黨委直接任命團委書記的流程如下:

1. 提出人選。同級黨組織根據工作需要,在民主推薦的基礎上,提出團組織的常委、書記、副書記人選。

2. 溝通協商。同級黨組織向上級黨委溝通協商,確定團組織的常委、書記、副書記人選。

3. 任免審批。上級黨委審批同級黨組織提出的團組織的常委、書記、副書記人選。

4. 任命備案。各級黨委任免、調動同級團委書記時,應征求上壹級團委的意見;任免、調動同級團委副書記、常委、部門負責人時,應征求同級團委意見並由該級團委報上壹級團委備案。

需要註意的是,在兩屆團代會之間,各級黨委如需任免、調動同級團委書記、副書記、常委、部門負責人,應分別征求上級團委或同組團委的意見後任免、調動之。 各級團委如需對上述幹部進行調整,可向黨委提出建議,由黨委任免、調動之。 新任的團委書記、副書記、常委,須由本屆團的委員會補選,並提請下壹次團代會追認。 2.各級團委副書記、常委、部門負責人任免、調動以後,該級團委須於半月之內報上級團委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