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失業保險金發放時間
壹般情況下,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時間是月中或月尾,也就是每個月的15日或30日左右會進行發放。
二、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4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6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2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5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壹律按842元發放。
上大齡失業人員如果實現自謀職業,即使已經停繳社保費超過了6個月,上海市失業保險基金也將按月給予每月所繳社會保險費50%的補貼,補貼期限最長可達3年。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勞動者辭職的,之前參加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的,可以持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到公***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和求職登記,辦理失業證,之後持失業證和身份證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