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傷殘分級:壹級:器官缺失或完全喪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級: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明顯畸形,有較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癥,存在壹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 器官大部缺損或明顯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礙或並發癥,存在壹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七級:器官大部分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癥,存在壹般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八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有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九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輕度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十級: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生活能自理者。
法律客觀:《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5.1.1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5.2.1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 5.3.1 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癥,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