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辦公室工作職責
壹、協助黨委、政府抓好中心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反映情況和分析問題,積極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必要的依據和有價值的情況。
二、處理黨務、政務日常工作,建立科學辦事程序,疏通縱橫關系,建立信息網絡,作出信息反饋。
三、負責對黨委、政府決議、決定等各項工作的執行情況進行督辦和檢查。
四、組織協調各部門工作,負責對內對外的接待工作,當好黨委、政府的助手。
五、協助黨委、政府抓好保密工作,黨史資料匯集工作和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六、做好服務工作,當好領導後勤,負責文件收發、檔案、保密、文印和黨委、政府負責人的秘書工作。
七、協調幹部的培養、選拔等工作。
八、承擔人大、組織、人事、編制、宣傳、老年、精神文明等部門的工作事項和交辦的工作。
九、承辦鎮委、鎮政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法律依據:
《國務院行政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
第四條 國務院行政機構的設置以職能的科學配置為基礎,做到職能明確、分工合理、機構精簡,有利於提高行政效能。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適時調整國務院行政機構;但是,在壹屆政府任期內,國務院組成部門應當保持相對穩定。
第五條 國務院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由國務院機構編制管理機關事先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評估和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