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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如何避稅

問題壹:如何對年終獎進行合理避稅 壹是可以通過分攤提成、年終獎等大宗收入的方式,降低員工收入的稅級,達到稅率的降低。如前面舉到的壹些稅收臨界點的問題,在發放年終獎時,可以在當月收入與年終獎之間進行平衡,將收入盡可能地納入低壹檔的稅級上,與之相對應的稅率也會降低,從而達到了規避稅收的目的。

第二種方式是年終獎收入的多元化,除了壹次性發放的現金收入,公司也可以考慮增加員工的福利形式,如為員工購買商業保險就是較好的做法,既增加了員工的福利,提高了員工的積極性,也在壹定程度上達到了合理避稅的目的。

問題二:如何對年終獎進行合理避稅 目前在年終獎的避稅上,壹般有兩種方法。

第壹種是年終獎分開發可少交稅。因為年終獎在確定稅率時,要先除以12個月。而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對每壹個納稅人,這種計稅優惠辦法只允許使用壹次。作為發放年終獎的單位,完全可以通過化整為零進行合理避稅。

第二種方法就是員工進行公益捐款。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關於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個人所得對教育事業和其他公益事業捐贈的部分,未超過納稅人申報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給予稅前扣除。計算公式為:稅款=應納稅所得×稅率-速算扣除數,應納稅所得=工薪收入-法定扣除額-捐款(不超出捐款限額)。

問題三:年終獎有什麽辦法避稅 春節臨近,大大小小的單位都進入年終獎發放的高峰期。各單位員工在喜滋滋的盤算著年終獎該如何花時,也為年終獎要繳納的高額稅款而心疼。稅務專業人士表示,如果籌劃合理,年終獎合理避稅可以節省大筆稅金。

舉例來說,某企業員工月薪1萬元,1月份該企業給他發放去年的年終獎金4萬元。根據稅法,“個人壹次取得數月獎金或年終加薪、勞動分紅,可單獨作為壹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於對每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稅時已按月扣除了費用,因此對上述獎金原則上不再減除費用,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直接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款”。如果按照年終獎壹次性納稅,這位員工年終獎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40000*30%-3375=8625元。

稅務專業人士表示,目前通行的合理避稅方法是不按照壹次性發放年終獎,而是將年終獎平攤到上年各月中。同樣舉例,某企業員工月薪1萬元,1月份該企業給他發放年終獎金4萬元,平攤到每個月中,就是3333元,適用稅率15%,速算扣除數125元,年終獎應納稅額為40000*15%-125=5875元。由此計算,可以節省8625-5875=2750元。

以上計算可以看出,將年終獎平攤到每個月中發送,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要比壹次性發放繳納的稅額要低。

另外壹種手段往往可以和上述方式同時使用,就是發放有價證券、禮品、購物券等。例如在壹些股份制企業裏,公司在年終會給表現出色的員工配發股份,參與公司分紅。按照稅法,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即使繳稅,也比4萬元年終獎適用的30%的比例稅率低很多。不過稅務專業人士表示,單位發放的有價證券、禮品,最好根據市場價來折算納入個人收入繳納個稅,否則在日後查賬時壹旦發現就要補繳稅款並加以處罰。

還有壹些特殊行業,可以將年終獎作為其他收入納稅。比如出版社的編輯將年終獎算作稿費。舉例來說,某出版社編輯獲得年終獎40000元,計為稿酬收入。按照規定,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稅率為20%,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稿費可以按應納稅額再減征30%。由此計算,該出版社編輯年終獎繳納稅款為40000×(1-20%)×20%×(1-30%)=4480元。與壹次性納稅相比,可以節省8625-4480=4145元。

問題四:績效獎金怎麽能合理避稅 春節將至,不少單位開始給員工發年終獎。對於這筆不菲的收入,不少企業不知如何繳稅,甚至出現了少數“發得多拿得少”的怪現象。為此,記者日前請教了稅務部門的稅收籌劃專家,為企業解疑釋惑。

年終獎按月分攤交稅

稅務工作人員表示,相關稅法規定,個人取得年終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等全年壹次性獎金,應單獨作為壹個月工資、薪金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

具體計算方法是:先將雇員當月取得的全年壹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當月雇員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1600元,還應先將全年壹次性獎金減除“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余額,再除以12來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前者應納稅額為:雇員當月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後者應納稅額則為:(雇員當月取得全年壹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比如,某公司職員小王本月工資為2000元,又拿到了12000元的年終獎。則直接用12000元÷12=1000元,其所對應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由此計算出小王應納稅額為12000×10%-25=1175元。而如果小王本月工資只有1500元,則先要用12000元減去費用扣除額與工資的差額100元,再除以12等於991.67元,其所對應的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25.小王應該繳的稅為〔12000-(1600-1500)〕×10%-25=1165元。

回避“臨界點”可巧節稅

“我多拿了壹塊錢,怎麽竟然要多交兩百多塊的稅?”少數員工在拿年終獎時,發現壹個奇怪的現象,雖然從數目上看是自己拿得多,可交完稅後拿到手的,竟然比獎金總額低於自己的人還要少。如員工小李月工資為2000元,年終獎為6001元,其同事小張年終獎為6000元,按以上算法,小李應繳稅款為575.1元,而小張只需要繳納300元的稅,小李實際拿到手的,比小張還要少274.1元。

對此,省國際稅收研究會的稅務專家提醒企業,個人所得稅的計稅原理是實行超額累進稅率計稅,納稅人的應稅所得額超過某壹級數時,超過部分就要按高壹檔的稅率計稅。在年終獎適用工薪所得稅率時,每個級差都是壹個“節點”,而在每個“節點”附近都會有壹個“多發不如少發”的區間範圍。

稅務專家表示,企業在給員工發放年終獎前,要事先做好籌劃,避免出現“多發卻少拿”以及不同年終獎稅後收入卻壹樣等現象,不僅沒起到“獎優”的作用,反而造成企業所得稅稅負增大。他建議可通過先確定實發稅後獎金,然後根據公式“倒推”,將其還原成含稅收入後再發放年終獎。

“年薪制”高管尤其要合理籌劃

稅務專家提醒,對於高收入人群,合理節稅尤為重要。如壹些采取年薪制的企業高管,適用稅率較高。可通過降低年終獎,將部分獎金並入當月工資,來降低年終獎的適用稅率。

例如,某企業高管胡先生月薪1萬元,年終獎為25萬元。其每月工資適用的稅率是20%,而年終獎適用的稅率是25%,高於工資適用稅率。

按壹次性發放年終獎計算,胡先生每月工資收入應納個稅1305元,年終獎收入應納個稅61125元。如果將25萬元年終獎減少為20萬元,將另外5萬元分10個月並入當月工資,即有10個月的月薪為1.5萬元。則年終獎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39625元,另10個月的工資收入應納個人所得稅2305元。這樣壹來,胡先生可省下高達1萬多元的稅款。

稅務專家還表示,今年3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將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有條件的企業,可......>>

問題五:如何對年終獎進行合理避稅 如果本年度的月工資不超過4000元、年終獎不超過6000元。

則建議在下壹年度,每月工資增加500元,

增加後的月工資4500元,基本不納個稅。

只是建議,僅供參考。

問題六:15萬年終獎如何合理避稅?急求回答 50分 總的收入 每月應稅工資2850*12+150000=184200 算190000

月工資過低 可設置在6500左右 扣除各類保險後稍低於5000,這樣既分擔了年獎的金額,又適用最低個稅稅率,按每月應稅額5000,那麽個稅是45,這樣12個月工資大約77000-78000

剩余部分適用個稅年獎計算方法,19萬-7萬8 剩下11.2萬 繳納個稅約27000 壹***交個稅27500左右,繳納各種保險約18000 實際到手14.45萬

如果設置月工資在10000壹下,扣除各類保險後稍低於8000,這樣適用第二檔稅率10%,每月個稅345,這樣12個月工資大約120000,剩余部分7萬按年終獎方法計算個稅大約13500,壹***交稅17640,繳納各種保險2.4.實際到手14.8萬

如果設置月工資在16000左右,扣除各類保險後稍低於12500,適用第三檔稅率20% 每月個稅1245,十二個月工資約19萬,這樣就沒有利用年獎個稅計算方法,全年個稅約14940,繳納各種保險4.2萬元,實際到手13.3萬

根據上面推算,大約是第二種方法合算壹點,當然其中各種假設太多,和實際是否相符不能保證,另外繳納的保險等雖然沒有拿到手,但終歸也是自己的,特別是公積金

如果像妳說的 這工資和年終獎可以分攤到3個人,那就應該是第壹種方法最合

每人全年大約6.5萬,那麽每月工資5500 扣除各類保險後大約4200-4300,這樣12個月個稅是不到300元 三部分壹***19.5萬 ***交個稅約1000,各類保險約4.5萬 實際到手約15萬

實際情況要復雜的多,僅供參考

問題七:如何對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合理避稅 如果本年度的月工資不超過4000元、年終獎不超過6000元。

則建議在下壹年度,每月工資增加500元,

增加後的月工資4500元,基本不納個稅。

只是建議,僅供參考。

問題八:年終獎可以這樣合理避稅嗎? 原則上不違法。分成兩個憑證處理就是。60000元是壹次性根據全年效益發放的年終獎。5000元是當月獎金或季度獎金。

從稅務執法業場看,可能會關註妳日常獎金是否發放過。如果平常壹分錢都沒發放過獎金,這樣處理有明顯的避稅嫌疑,要妳按65000做為年終獎計算叮納也可以。

如果日常未發放獎金,建議不如考慮推遲到第二年元月份與工資壹並發放。稅務籌劃要做到事前,事後有些不好解釋。

問題九:月工資和年終獎同時下發,如何避稅? 薪資所得和年終獎所得應該是試用不同的稅率的,非 專 業只能給 妳 推 薦工具了,因為 我 是年底三薪,所以也比較慌,神器是“個稅管 家 ”APP,裏 面 有個年終算壹算,輸入當月薪資和年終獎社保啊等項目, 就 能自動出來避稅方案了,對照方案和人事提壹下應該 就 可以的吧!希望能幫到 妳 。

問題十:分批次的年終獎可以合理避稅嗎 原則上不違法。分成兩個憑證處理就是。60000元是壹次性根據全年效益發放的年終獎。5000元是當月獎金或季度獎金。

從稅務執法業場看,可能會關註妳日常獎金是否發放過。如果平常壹分錢都沒發放過獎金,這樣處理有明顯的避稅嫌疑,要妳按65000做為年終獎計算交納也可以。

如果日常未發放獎金,建議不如考慮推遲到第二年元月份與工資壹並發放。稅務籌劃要做到事前,事後有些不好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