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藥師報考條件如下:
中專學歷,要求受聘擔任中藥師,職務滿7年。大專學歷,受聘擔任中藥師職務滿6年。本科學歷,受聘擔任中藥師職務滿4年。碩士學位,受聘擔任中藥師職務滿兩年。博士學位,無工作年限要求可以直接參加考試。
為貫徹國家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加強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國衛生專業初、中級技術資格以考代評工作正式實施。通過考試取得的資格代表了相應級別技術職務要求的水平與能力,作為單位聘任相應技術職務的必要依據。
主管中藥師資格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衛生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局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初級中藥士/中藥師/主管中藥師資格考試偽造學歷或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國務院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初級中藥士/中藥師/主管中藥師成績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報名時填寫的證件號碼(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登錄唯壹官方網站中國衛生人才網進行查詢成績,壹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初級中藥士/中藥師/主管中藥師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壹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壹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已參加初級中藥士/中藥師/主管中藥師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
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並合格的,由該在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