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等;2、相關案由,寫明原審法院名稱和相關判決的案號,同時還要說明申請人對原判決不服的情況和法律依據;3、請求事項,即申請人具體的請求;4、再審的理由,要包括具體的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5、要確定申請再審的法院,並由申請人進行簽名、蓋章。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七十八條 再審申請書應當記明下列事項:(壹)再審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的基本信息;(二)原審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審裁判文書案號;(三)具體的再審請求;(四)申請再審的法定情形及具體事實、理由。再審申請書應當明確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並由再審申請人簽名、捺印或者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