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中姓名、工作(試用)單位名稱、通訊地址三項只須填寫規範名稱;有效身份證明、出生日期、畢業年月、畢業證書編號、報考次數、工作(試用)單位登記號、聯系電話、郵編等八項須填寫相應數字。
其它各項須同時填寫規範名稱及相應代碼。規範名稱和相應代碼詳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信息代碼手冊(2001年修訂)》。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註意事項
《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適用於執業助理醫師考執業醫師其中大專學歷執業期需滿2年,中專學歷執業期需滿5年。
執業助理醫師申報執業醫師考試的,還須提交執業助理醫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執業助理醫師報考執業醫師執業期考核證明》(如在執業註冊過程中有變更記錄,導致註冊時間不滿足報考年限的,須提供首次執業註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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