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居住;生活,過活;在生活中得到享受。
[英][l?v][美][liv]
vi. 生存;居住;生活,過活;在生活中得到享受
vt.經歷;度過
adj.活著的;生動的,有精神的;經歷充沛的;現場直播的
adv.在(表演)現場,實況地
第三人稱單數:lives 過去分詞:lived?現在進行時:living?過去式:lived
例句:I live a normal life.
翻譯:我過著正常的生活。
基本用法
動詞
1.live的基本意思是“居住,住”,引申可作“活,生存”“以某種方式生活”“繼續存在,留存”“享受生活”等解。
2.live既可用作及物動詞,也可用作不及物動詞。用作及物動詞時通常接同源賓語,有時也接experience等和動詞不同源的詞,表示“過…的生活,有…的實踐或經歷”。
3.live還可用作系動詞,意思是“活著”,常接形容詞作表語。
4.live可如be般用於存在句(There...),位於there之後,主語之前,其人稱和數應與主語壹致。
5.live後接副詞on表示“繼續活下去”;接介詞on則表示“以…為食”“靠…生活”;後接介詞with表示“與…同住”“寄宿在…”。
形容詞
1.live用作形容詞的基本意思是“活的,有生命的,精力充沛的”,主要用於動物,強調生命的健康及生命力的旺盛、生動,偶爾也可用於人,在句中只用作定語。
2.live也可作“燃燒著的”“有爆炸力的”“隨時可用的”“當前重要的”“現場直播的,實況轉播的”等解,在句中既可用作定語,也可用作表語。
3.live無比較級和最高級形式。
副詞
1.live用作副詞的意思是“實地,從現場,以直播方式”,在句中常用作狀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