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次讀盧梭的《懺悔錄》時我只有二十歲,當時對許多人和事的看法非常幼稚,覺得這麽偉大的壹個人物,怎麽會騙人、調戲婦女、偷東西……偉人應該是“完人”,沒有壹點暇癖。後來隨著年齡的增長、閱歷的增加,對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認識。當我第二次重讀《懺悔錄》時,才感到敢於赤裸裸地公開披露自己的隱私、揭示自己傷疤的盧梭,才是人格意義上的人,值得讓人尊重和佩服。而中國當代的傳記文學創作,是否應該學壹點盧梭的精神呢!
現在,不管是在大大小小的.書店裏還是大街小巷的書攤上到處是各種名人的傳記。然而,翻開壹本本書,從頭到尾,通篇都是過五關、斬六將,而看不到他(她)走麥城,更有甚者,把自己說成壹朵花,把別人說成豆腐渣,借機擡高自己,為自己樹碑立傳。總之,不是他(她)實際的那樣,而是他(她)希望的那樣。其實寫自傳的不管是自己寫還是請別人寫,真正寫出自己的成長變化,犯過什麽過失,倒是對世人有益。
其實學壹點盧梭的精神,並不是象某些明星那樣拿自己那點隱私來吸引讀者。更多的應該是對讀者、為後人有教益的功過是非、經驗教訓。壹個人在幾十年的經歷中,他所走的路程,很難說是筆直的,壹點彎度也沒有。不犯錯誤的人是沒有的。問題是看妳有沒有盧梭的那種自我剖析的覺悟。敢不敢象盧梭那樣揭露自己的傷疤,對自己的功過是非有沒有壹點實事求是的精神。周總理生前曾說過:如果我寫書,我就寫我壹生中的錯誤,要讓活著的人們都能從過去的錯誤中吸取教訓。翻譯者劉思慕在《歌德自傳》譯者新序中說:“深刻的自我解剖和坦率的自我披瀝,是《歌德自傳》的第壹個特點……”而這些偉大的、著名的人物,敢於披露和承認自己的缺點,並沒有因此而影響自己的威望,後人不是同樣敬重他們嗎?
我和許多的普通人似乎沒有寫自傳出壹本書的資格或興趣。不過活著的每壹個人無時無刻不在寫自己的歷史。因而,在這個文化浮躁的時代,我不合時宜地重讀了《懺悔錄》,發壹點愚不可及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