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國際駕照需要去大使館辦理。需要材料:
1、《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非中文表述的還應當出具中文翻譯文本原件和復印件。
身份證明是指:
中國居民,應提交《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在暫住地居住地,還應提交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外國人,應提交入境時所持有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居(停)留期為三個月以上的有效簽證或者居留地為杭州的居留許可,以及杭州公安機關出具的住宿登記證明。
外國駐華使館、領館人員、國際組織駐華代表人員,應提交外交部核發的有效身份證件。
華僑,應提交《中華人民***和國護照》和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暫住證明。
3、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必須在有效期內),該駕駛證應為境外駕駛證,非國際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