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特點如下:
諸侯國具有相對獨立性,具有土地管理權、行政權和軍權,容易形成割據勢力。分封對象多元化,同姓親族是主體。分布區域主要在黃河中下遊,同姓親族分布在戰略要地和富庶地區。
通過分封制,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區域,並逐步構織出遍布全國的交通網絡,形成對周王室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時期眾邦國林立的狀態。周成為壹個延續數百年的強國。
分封制加速了全國經濟的發展。分封制到了西周後期加劇了各諸侯國對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強大的地方武裝割據。
西周“分封制”的影響:
“分封制”即古漢語“封建”的原始含義;古文獻中之“封建”即“分封制”。
積極影響:有利於穩定當時的政治秩序,但後來諸侯國之間出現了強國兼並弱國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權威逐漸削弱。通過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遊地區;周文化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控制。
消極影響:周天子具有至尊權威,國家政權也逐漸由松散趨向嚴密。不過受封的諸侯在自己的領地內,享有相當大的獨立性,隨著諸侯國勢力的日益壯大,到西周後期,王權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壞。通過這種“分封制”周天子與諸侯關系是壹層接壹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