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本人身份證和家長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簽名註明書寫日期;
2、若學生無身份證可提供出具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和學生本頁戶口本復印件,空白處簽名註明書寫日期;
3、學生本人和家長均不能到校辦理手續需委托人攜帶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僅因病申請休學的學生準備。
休學註意事項:
1、學生因病或因事確需休學,須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證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級甲等醫院(壹般縣級以上醫院都屬於三甲醫院)診斷證明書,無診斷證明書或無蓋章者無效;
2、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輔導員,輔導員核實情況,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3、如因病休學,學生需將材料交至校衛生科,衛生科對學生病情進行核實;
4、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5、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學生處,學生處處長簽字表明同意與否;
6、學生將休學材料交至教務處學籍管理科,教務處處務會討;
7、具體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議。
綜上所述,休學證明由決定休學後由學校開具,領取休學申請表,學校會給家長三份學生休學申請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
休學學生的有關問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休學學生,原來享受專業獎學金、定向獎學金的按最低等級發放;特殊專業的夥食補助 停發。實行貸學金的院校,休學學生不享受貸學金;
(二)因病休學的學生,應回家療養。病休期間享受公費醫療壹年,連續病休第二年停止公費 醫療,醫療費用自理。享受公費醫療期間,應在當地公立醫院就診,憑醫院正式單據向學校報銷;
(三)學生休學回家,往返路費自理;
(四)休學學生的戶口不遷出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