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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思源計劃”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精神,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20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0〕1號)要求,上海交通大學將為勤奮上進的農村學子提供享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承擔壹流大學的社會責任,踐行“飲水思源、愛國榮校”之校訓。2020年上海交通大學繼續實施高校專項“思源計劃”,特制定本簡章。

壹、選拔對象

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及縣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基本條件: 1. 符合2020年統壹高考報名條件; 2. 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3. 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註:具體實施區域及報名資格由有關省(區、市)根據教育部相關要求確定。

二、招生計劃及專業

我校2020年“思源計劃”安排招生計劃不低於教育部核定的高校專項計劃招生規模。招生計劃及專業分布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為準。

三、申請程序與選拔模式

1. 網上報名 請於2020年5月25日前登錄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gxzxbm),進行網上註冊、報名。請按要求填寫並提交相關信息後打印申請表,將申請表按要求簽字,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後掃描或拍照上傳。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請確保上傳的各項材料清晰可讀,上傳的申請表應為原件,申請表上的條形碼應為最終提交版本,論文和專利不得作為申報材料上傳,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

2. 初審 6月20日前,對於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申請材料的考生,有關省(區、市)將對考生的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3. 復審 對經有關省(區、市)確認具有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我校將進行復審。考生類型應為農村應屆或農村往屆。如為城鎮應屆或城鎮往屆,須省級考試機構出具證明材料,否則不予通過。審核結果預計於2020年6月底前在報名系統內公布,並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審核結果生效。

4. 招生計劃 我校校本部及醫學院綜合考慮各省(區、市)審核通過人數、往年報考情況以及生源在校學習情況等因素編制高校專項分省計劃。

5. 錄取

請通過審核的考生參加高考,並在高考誌願中高校專項計劃的相應批次壹誌願報考我校校本部或醫學院。我校將依據招生計劃數及高考成績對考生進行排序錄取。理科考生的高考成績需達到當地同科類本科壹批控制分數線上70分(含),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高考成績需達到本科壹批控制分數線上70分(含),高考總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對於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壹批控制分數線” 參照該省(區、市)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再征求誌願或降分錄取。在錄取時我校將根據各省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註:江蘇“思源計劃”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需達到1A1B。

四、學生資助體系

我校構建了“以勤工助學為主要手段,以獎助學金為激勵方式,以助學貸款為重要渠道,以學費減免和困難補助為輔助措施”的全方位幫困助學體系,切實履行了“不讓壹名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莊嚴承諾。詳細信息可見我校學生事務中心網站(/)。

五、特別說明

1. 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視情節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2. 我校“思源計劃”的專業錄取,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關的規定及要求。

3. 未盡事宜,按照《上海交通大學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招生實施細則》執行。

六、監督機制

本次高校專項“思源計劃”選拔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須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學校招生監察小組全程參與,在報名、審核、考核等多個環節充分引入監督監察機制,確保此項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7。

七、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200240

電話:021-34200000

傳真:021-34207255

招生網站:

電子郵箱:zsb@sjtu.edu.cn

八、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