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二手車評估還沒有統壹的標準,二手車估價方法主要參照資產評估的方
法,主要按照以下五種方法進行:
重置成本法、收益現值法、現行市價法、清算價格法、快速折舊法
壹、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現時條件下重新購置壹輛全新狀態的被評估車輛所需的全
部成本(即完全重置成本。簡稱重置全價),減去該被評估車輛的各種陳舊貶
值後的差額作為被評估車輛現時價格的 壹種評估方法。
(壹)基本計算公式:
(1)被評估車輛的評估值=重置成本-實體性貶值-功能性貶值-經濟性貶值
(2)被評估車輛的評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是購買壹輛全新的與被評估車輛相同的車輛所支付的最低金額。
重置成本有兩種形式:復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復原重置成本指用與被評估車輛相同的材料,制造標準、設計結構和技術條件
等,以現時價格復原購置相同的全新車輛所需的全部成本。
更新重置成本指利用新型材料,新技術標準、新設計等,以現時價格購置相同
或相似功能的全新車輛所支付的全部成本。
在進行重置成本計算時,應選用更新重置成本。
如果不存在更新重置成本,則再考慮用復原重置成本。
影響車輛價值量變化的因素:實體性貶值也叫有形損耗,是指機動車在存放和使用過程中,由於物理和化學2、重置成本的估算方法重置成本=帳面原始成本已使用年限計量的前提條件是車輛的正常使用條件和正常使用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