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書是人們針對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存在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並提出自己的建設性意見的壹種常用應用文。
寫建議書,首先要寫清楚存在的問題,然後說明產生問題的原因,最後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建議書有壹定的格式:根據建議書的內容先寫上標題,再寫稱呼(就是寫清楚建議書是寫給誰的),然後寫建議的具體內容,最後寫上建議人的姓名(或提出建議的團體的名稱)和日期。
根據上文我們已經知道,建議書包括標題、稱呼、正文、結尾、落款五個部分。下面我們具體來談壹談建議書的格式。
標題:標題寫在首行正中。可以直接寫上“建議書”三字,也可以寫上建議的內容。比如:“關於保護XX河的建議”。
稱呼:標題下另起壹行頂格寫,並加上冒號。稱呼是受文單位的名稱或個人的姓名,也就是妳給誰提建議就寫誰。
正文:在稱呼下面另起壹行空兩格寫。首先闡明提建議的緣由,這樣有助於建議的采納。其次要寫清存在的問題,說明產生問題的原因。最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
結尾:格式和書信壹樣。
落款 落款要署上建議人或團體名稱與日期。
註意事項:
①受建議人要寫清楚,否則不知給誰提的建議,誰會采納呢?
②提出建議的原因要具體,目的要說明,這樣受文單位或個人會更容易考慮妳的建議的合理性,更容易采納妳的建議。
③建議內容可以分條列出。
④用語要謹慎虛心,不用命令語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