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專用保健室、觀察床,保健室用品專用。
2、幼兒及工作人員患傳染病立即隔離治療,所在班要徹底消毒,患者得隔離期痊愈後,經醫生證明方可回園或班。
3、對患兒要專門護理、仔細觀察,按時服藥和護理進餐。
4、對患傳染病的幼兒所在班和與傳染病患者接觸過的幼兒進行檢疫、隔離、觀察,檢疫期間不收新幼兒,幼兒不混班、不串班。檢疫期滿後無癥狀者方可解除隔離。
5、幼兒離園滿三個月以上或外出(離本市)返回時,應向家長詢問有無傳染病接觸史,並要經過醫務人員重新檢查。未接觸傳染病的要觀察兩周、有傳染病接觸史的待檢疫期滿後方可回班。
6、工作人員家中及幼兒家中發現傳染病人時應報告園領導,采取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