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交通安全教育內容如下說明。
幼兒園交通安全教育都是為了預防,同學們,遵章守紀,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當我們能做到這壹切的時候,我們的社會便向文明的彼岸又前進了壹步,重視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更是我們每個人的責任,讓我們攜起手來呵護這文明之花,讓我們遠離傷痛,珍愛彼此的生命。
1.在道路劃有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走,在沒有劃分上述車道的道路上,行人要靠道路的右側通行。且不能在機動車和非機車交接處跑動。
2,在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斑馬線等交通設施的路口時,要紅燈停,綠燈行,不得搶燈。
3,在通過沒有交通設施路口時,要註意過往車輛,在確定安全後方可通過。
4,不許在公路上,街路上和機動車道上停留,打鬧,來回奔跑,相互追逐,隨意突然橫穿公路。
5,不許追車,扒車,攔車,向車上拋物。
6,不許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任何滑行工具。
7,不許跨越,倚座道路隔離設施,或在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上逆向行駛。
8,不能在學校打人,欺負同學。上學途中,如家長電動車接送必須戴好頭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