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科目 《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
壹、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應試人員運用招標投標法律法規分析解決招標采購實際問題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考試內容和要求
1.招標投標的法律體系
1.1熟悉招標投標法律體系的構成內容。招標投標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有關政策。
1.2掌握《招標投標法》適用範圍、招標投標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基本程序。
1.3掌握《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主要內容
2.招標投標的當事人與監督管理
2.1熟悉招標人的分類和具備的條件。
2.2熟悉投標人的分類和資格條件。
2.3掌握招標代理機構的性質、職責、分類、資格條件、業務範圍和服務收費的相應要求。
2.4熟悉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招標投標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內容與方式。
3.招標的規定
3.1掌握必須招標的範圍和規模標準。
3.2掌握招標的條件、招標方式和組織方式。
3.3掌握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與投標邀請書的要點以及選擇發布媒介的要求。
3.4掌握資格預審文件構成和編制的要求,資格預審和資格後審的方法、程序和確定合格投標人的要求。
3.5掌握招標文件的構成和編制要求。
4.投標的規定
4.1熟悉投標文件的構成及要求。
4.2掌握投標文件的送達、修改、撤回、撤銷、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金和聯合體投標的要求。
4.3熟悉投標的限制性規定。
5.開標和評標的規定
5.1掌握招標的開標程序、開標時間、地點和參與人。
5.2熟悉評標專家的條件與評標紀律,評標委員會的構成和組建。
5.3掌握評標原則、標準方法和程序,評標報告的編寫要求,推薦中標候選人的原則。
5.4掌握否決投標和重新招標的法定情形。
6.中標與簽約的規定
6.1掌握確定中標人的原則和程序要求。
6.2熟悉合同簽訂的原則、履約保證金的要求。
7.招標投標爭議的解決
7.1掌握招標異議、質疑的規定和答復的要求。
7.2熟悉投訴的受理、處理的程序和要求。
7.3了解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程序。
7.4了解仲裁和民事訴訟程序。
8.招標投標的法律責任
8.1了解招標投標活動的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
8.2熟悉招標投標活動的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成員以及行政監督機關等不同主體的法律責任。
9.招標投標的相關法律和規定
9.1掌握《政府采購法》的適用範圍,政府采購的基本原則、政策規定、采購方式、程序、采購當事人和法律責任。
9.2熟悉《合同法》中關於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和轉讓、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熟悉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9.3了解《民法通則》中關於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民事權利和責任的主要內容。
9.4熟悉工程建設項目投融資決策管理規定,工程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的市場準入、發包與承包等主要管理規定,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主要管理規定。
9.5了解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權、國有企業產權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科技研究、藥品采購等招標的主要規定。
10.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貸款項目招標采購的規定
10.1了解中國政府對利用外國政府和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貸款項目進行項目審批的程序、招標采購的規定。
10.2 了解世界貿易組織《政府采購協議》、聯合國貿法委《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示範法》的主要內容。
第二科目 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
壹、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應試人員應用項目管理相關知識組織實施招標采購項目管理以及配合實施整個項目系統管理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二、考試內容和要求
1.項目管理應用體系
1.1熟悉項目管理的特點,項目生命周期以及管理內容。
1.2 掌握項目管理目標的制定與考核辦法、項目管理方案的內容與特點。
1.3掌握項目管理組織結構方式,以及不同組織結構類型的適用範圍與選擇。
2.工程建設項目管理
(1)建設項目程序和進度管理
2.1 熟悉建設項目全過程各種階段劃分方式,投資決策階段的程序、主要工作、規定條件和許可管理要求,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特點、審批程序、條件和審批資料的要求,企業投資項目的類型、核準和備案的程序、條件及資料要求。
2.2 了解建設項目經濟評價、社會評價和環境影響評價的內容與程序。
2.3熟悉建設項目管理模式和建設監理制度的運用。
2.4熟悉建設項目建造階段的程序、主要工作、規定條件和許可管理要求。
2.5熟悉建築業專業分類、工程設計、施工和咨詢單位資質和市場準入管理,建築業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管理,依據工程項目的技術要求選擇符合相應資格的企業和從業人員。
(2)建設項目進度管理
2.6 熟悉建設項目各階段進度計劃的類型、特點及編制依據、方法。
2.7了解建設項目各階段進度管理的原則、方法和措施。
(3)建設項目質量、安全與環境管理
2.8了解建設項目質量管理的內容、主要管理環節和方法。
2.9熟悉建設項目質量管理體系,建設項目勘察設計審查和施工質量驗收的依據、內容、程序和方法。
2.10了解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條件及標準,建設項目質量、環境、安全壹體化管理體系的建立與實施。
(4)建設項目造價管理
2.11了解建設項目投資及建築安裝工程造價構成,計價依據和方法,以及在建設項目決策、實施和竣工階段的表現形式。
2.12熟悉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的環節、程序和方法。
(5)建設項目風險管理
2.13了解建設項目風險的分類與特征,風險的分析應對,以及風險管理程序。
2.14熟悉建設項目風險轉移方式和工程保險的種類、適用及承保範圍,依據不同項目類型和條件選擇工程保險。
(6)建設項目合同管理
2.15熟悉工程建設項目合同類型、適用範圍,依據建設項目特點選擇適用的合同類型及合同履行擔保方式。
2.16掌握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施工合同、監理合同和其他咨詢服務合同的要點及示範文本的應用。
2.17熟悉FIDIC主要標準示範合同的類型、特點、適用範圍。
2.18熟悉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內容、方法、措施和程序以及合同糾紛解決的方式和程序。
3.貨物生產和貿易項目管理
3.1 了解貨物生產過程,貨物生產制造許可管理的條件,貨物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產品質量鑒定與監督的作用和分類。
3.2熟悉貨物生產制造質量計劃、質量控制的主要環節、質量檢驗標準、貨物環保和節能指標與標識。
3.3了解貨物生產供應鏈,應用計算機信息技術對各類貨物信息進行分類設置和管理。
3.4熟悉國內貨物貿易的合同類型,運輸交貨方式和交接驗收程序,產品售後服務的內容和方式。
3.5 了解國際貿易的特點、應該遵循的基本貿易準則、法律體系和國際慣例,貿易術語的含義和選用,國際貿易的支付方式和工具、信用證支付方式的應用。
3.6熟悉國際貨物貿易流程、合同履行的主要環節、貨物貿易的運輸交貨方式、保險和理賠、通關管制、商品檢驗的要求。
4.服務項目管理
4.1掌握服務項目管理的特點和方法,服務項目生命周期,服務計劃編制和實施要點,服務成果的驗收與評價。
4.2 熟悉投融資服務項目、科技研究開發與咨詢服務項目、物流管理項目的特點、服務方式和管理程序以及服務質量、進度、費用控制的方法、措施。
5.招標采購項目管理
5.1熟悉招標采購的性質定位及與項目管理的相互關系和作用。
5.2 掌握招標采購項目管理方案的制定、實施與檢查,招標采購項目的服務質量、進度、成本控制和信息管理的目標、方法及措施,招標采購項目的服務要素管理和考核評價。
5.3了解招標采購項目的風險,招標采購項目風險的分析與應對辦法。
5.4 熟悉應用計算機信息技術實施招標采購項目管理。
第三科目 招標采購專業實務
壹、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應試人員應用招標采購相關理論、法律知識分析解決工程、貨物、服務招標采購實際問題,組織實施招標采購工作的業務水平和能力。
二、考試內容和要求
1.招標采購制度
1.1掌握招標師的職業定位、權利、義務和責任範圍。
1.2掌握招標師必須具備的職業道德、業務素質和行為規範。
1.3熟悉采購的目標、原則、任務範圍,采購的分類和實施條件,選擇采購的目標控制要素和策略。
1.4掌握招標采購、競爭性談判、單壹來源采購、詢價等采購方式的運用特點、適用範圍、實施程序及其工作要點。
1.5熟悉政府采購的原則、範圍和程序,集中和分散采購的特點。
1.6熟悉招標投標的特性、原則、範圍和作用,采購、招標、合同之間的關系;了解我國招標投標行政監督和行業自律對規範招標投標制度的不同作用,招標投標制度的發展方向。
1.7掌握工程施工、工程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標的方式、特點和適用範圍,分析判別必須招標、免予招標和重新招標的情形。
1.8熟悉招標組織形式和運用條件,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能力要求、權利義務和責任範圍。
1.9掌握工程施工、工程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標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實施條件和基本程序。
1.10掌握招標投標爭議類型、表達方式及相關主體,爭議的預防,爭議解決的方式、程序要求和應當註意的問題。
1.11熟悉招標投標主要違法行為及其法律責任的判別。
2.招標方案和資格審查
2.1掌握工程施工與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標采購項目的技術、經濟、管理要素特征和采購需求的分析,編制和實施招標采購方案,確定招標內容範圍、標段(包)規模範圍、招標方式和實施順序,制定招標采購工作目標、計劃和工作責任分解。
2.2依據招標采購項目相應的技術管理要求和投標企業的資格標準、業務範圍等規定,掌握工程施工與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標采購項目招標資格審查的原則、方法,制定資格預審或後審的標準和程序;掌握起草發布招標(資格預審)公告、編制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組成,組織資格預審,選擇合格投標人。
熟悉《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的運用。
3.招標文件
3.1根據工程施工與總承包、貨物、服務招標采購項目的相應技術管理要素特征和采購要求,掌握編寫招標文件的投標邀請書、投標人須知;掌握工程、貨物、服務評標方法和要素的區別,選擇評標方法和要素;掌握合同類型選擇,通用合同條款運用和專用合同條款設置。
熟悉《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標準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的運用,了解工程施工招標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
熟悉《機電產品采購國際競爭性招標文件》的運用。
熟悉特許經營項目融資、建設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建設項目管理,科技研究開發等服務項目招標文件的編寫和相關運用。
3.2掌握招標文件編寫、補充、澄清、發售中應註意的技術和法律問題,招標文件中的違法、歧視性條款判別。
4.投標文件
4.1熟悉工程、貨物、服務投標文件的構成,投標函及其附錄、投標保證金、授權委托書、聯合體協議書、分項清單(工程量清單)報價表與說明、技術和服務管理方案等內容和格式。
4.2熟悉投標文件編寫、修改、簽署、裝訂、密封、遞交、接收、投標有效期等相應要求。
5.評標、中標與簽約
5.1掌握開標的程序、內容和組織實施要點。
5.2掌握評標專家的產生、評標委員會的組建以及組織實施評標的要求,工程施工和總承包、貨物、服務的評標原則,各類評標方法、步驟的特點和要求,投標文件符合性評定的主要內容和依據,廢標和無效投標的情形;熟悉投標報價的評價分析及其資金時間價值的運用,標底的編制方法和使用;掌握編制評標報告和推薦中標候選人。
熟悉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的評標要求,分析主要貿易術語的投標報價構成和風險責任範圍。
5.3掌握確定中標人的原則、步驟、評標報告備案、中標候選人公示和編發中標通知書。
5.4掌握合同協議書簽訂的依據、步驟和履約擔保以及合同文件的構成。
6.國際招標采購
6.1了解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貨物、工程和服務采購示範法》的主要內容。
6.2了解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采購工程、貨物、服務的分類、方式、程序等特點;了解世行、亞行采購工程、貨物、服務的資格審查方法和程序、招標文件內容和格式、評標方法和定標程序、合同簽訂和履行等特點及其與國內招標運作的主要區別。
第四科目 招標采購案例分析
壹、考試目的
通過本科目考試,檢驗應試人員應用招標采購相關理論、法律知識對招標采購活動中存在的具體問題進行系統分析、原因判斷和提出解決辦法的綜合能力。
二、考試內容和要求
運用《招標采購法律法規與政策》、《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招標采購專業實務》三科專業知識,按照案例分析要求,正確理解給定案例背景材料所反映的問題,通過分析、提煉,提出自己的判斷和解決方案,運用準確文字(數據或圖表形式)表達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