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和國旅遊法》是為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和國旅遊法》由中華人民***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13年4月25日通過,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當前版本是根據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旅遊法》
第壹條 為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和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組織到境外的遊覽、度假、休閑等形式的旅遊活動以及為旅遊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活動,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發展旅遊事業,完善旅遊公***服務,依法保護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的權利。
第四條 旅遊業發展應當遵循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統壹的原則。國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有效保護旅遊資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遊資源。利用公***資源建設的遊覽場所應當體現公益性質。
第五條 國家倡導健康、文明、環保的旅遊方式,支持和鼓勵各類社會機構開展旅遊公益宣傳,對促進旅遊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