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稱級別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
1、初級:助理會計師
2、中級:會計師
3、高級:副高級會計師
4、高級:正高級會計師
僅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不屬於初級職稱,只是擁有可以從事會計工作資格。並非擁有初級職稱。初級會計職稱(助理會計師)需要在壹年內同時通過《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這兩門課程,才予評發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獲取上述相應職稱的人員,必須參加相應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統壹考試,包括:
1、取得初級資格。單位可根據有關規定按照下列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助理會計師:大學生可以在考取從業考試後考取。
2、取得中級資格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可聘任會計師職務。
3、取得高級資格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可聘任高級會計師職務。
對於初中級資格,國家實行考試授予制度,而對高級資格,國家實行考評結合的授予制度。
在實行上述授予制度後,職稱不再由國家直接授予,而改為由聘任單位根據規定自行聘用任命,國家只負責授予相應的任職資格。目前壹般采用評審方法產生,具體辦法由各省決定。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會計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