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鑒定結果有異議三日內重新鑒定。違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鑒定意見復印件之日起三日內提出重新鑒定的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後,進行重新鑒定。同壹行政案件的同壹事項重新鑒定以壹次為限。
2、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二十七條
公安機關必須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夠證實違法嫌疑人是否違法、違法情節輕重的證據。 嚴禁刑訊逼供和以威脅、欺騙等非法方法收集證據。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違法嫌疑人的陳述和申辯以及采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侵害人陳述、其他證人證言,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執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二、骨折後多久做傷殘鑒定
這種情況還要看是什麽部位的骨折及骨折的程度,如果需要手術治療,壹般術後還要看恢復的情況也沒有術後的並發癥,不能只憑骨折就確定評殘就評殘的時間的,不是所有的骨折都可以評殘的。
1、傷殘鑒定即傷殘程度鑒定,傷殘鑒定是為了科學量化受害人因遭受各種形式的損害造成身體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和心理障礙,進而導致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的喪失程度,為了解決社會生活實踐中的不同需求,由有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依據相關的規定對受害人的傷殘程度做的鑒定結論;
2、損傷程度鑒定即輕傷、重傷、輕微傷鑒定或稱傷情鑒定,傷殘程度鑒定 包括I級傷殘至X級傷殘,工傷事故稱為壹級傷殘至十級傷殘,程度由重到輕,因果關系鑒定 指損傷與疾病的關系鑒定,醫療糾紛司法鑒定醫療行為中是否存在過錯,若有與患者死亡或殘疾之間的關系;
3、保險理賠鑒定 是否意外傷殘,重大疾病、全殘、失能達到保險理賠規定,影像學資料的同壹認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資料是否為同壹人,損傷後誤工時間的審查,該標準規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原則,方法和內容,該標準適用於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程度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