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級消防工程師資格***有三門考試科目,分別是《消防安全技術實務》、《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考試級別不同的考生需要報考的科目是不同的,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考生需要報考全部三門科目,級別為免1科的考生可以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壹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符合免試報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須在2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科目,經現場資格復審合格後方能辦理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的,經考後資格核查發放資格證書或考試合格證明。
對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實行註冊執業管理制度。取得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經註冊方可以相應級別註冊消防工程師名義執業。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壹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註冊的初步審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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