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規定如實申報出口貨物的商品編碼、商品名稱、規格型號、實際成交價格、原產地及相應優惠貿易協定代碼等報關單有關項目,並辦理填制報關單、提交報關單證等與申報有關的事宜。
2、申請辦理繳納稅費和退稅、補稅事宜。
3、申請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變更)、深加工結轉、外發加工、內銷、放棄核準、余料結轉、核銷及保稅監管等事宜。
4、申請辦理進出口貨物減稅、免稅等事宜。
5、協助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的查驗、結關等事宜。
6、應當由報關員辦理的其他報關事宜。
擴展資料
壹、報關員的權利
1、以所在報關單位名義執業,辦理報關業務。
2、向海關查詢其辦理的報關業務情況。
3、拒絕海關工作人員的不合法要求。
4、對海關對其作出的處理決定享有陳述、申辯、申訴的權利。
5、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6、合法權益因海關違法行為受到損害的,依法要求賠償。
7、參加執業培訓。
二、報關員的義務
1、熟悉所申報貨物的基本情況,對申報內容和有關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合理審查。
2、提供齊全、正確、有效的單證,準確、清楚、完整填制海關單證,並按照規定辦理報關業務及相關手續。
3、海關查驗進出口貨物時,配合海關查驗。
4、配合海關稽查和對涉嫌走私違規案件的查處。
5、按照規定參加直屬海關或者直屬海關授權組織舉辦的報關業務崗位考核。
5、持報關員證辦理報關業務,海關核對時,應當出示。
6、妥善保管海關核發的報關員證和相關文件。
7、協助落實海關對報關單位管理的具體措施。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