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的回憶分段分為五段如下
第壹段(第1自然段):講“我”永遠忘不了父親被害的日子。 第二段(第2~7自然段):講父親被捕前在局勢越來越嚴重的情況下仍堅持革命工作。 第三段(第8~18自然段):講父親被捕的經過。 第四段(第19~29自然段):講父親在敵人的法庭上非常堅定、沈著。 第五段(第30~33自然段):講全家人得知父親被害後的消息後無比悲痛的情形。
《十六年前的回憶》這是壹篇回憶式文章。二是本文運用了首尾呼應和倒敘的手法寫的。三是運用了對比的方法。四是本文按照時間的順序和事情發展順序來寫的壹篇的故事。
作品名稱十六年前的回憶
外文名稱Memories?of?sixteen?years?ago
創作年代1943年
文學體裁記敘文
作 者:李星華
本文通過對李大釗被捕前到被捕後的回憶,展示了革命先烈忠於革命事業的偉大精神和面對敵人時堅貞不屈的高貴品質,表達了作者對父親的敬仰與深切的懷念。除開頭外,文章是按被捕前、被捕時、法庭上、被害後的順序來敘述的。
被捕前寫父親燒掉文件和書籍,工友閻振三被抓,反映出形勢的險惡與處境的危險;被捕時寫了敵人的心虛、殘暴與父親的處變不驚;法庭上描寫了李大釗的鎮定、沈著;被害後寫了全家的無比沈痛。
本文是回憶錄。作者采用第壹人稱的敘述方式,回憶了父親被害的全過程,內容真實可信,語言樸素自然,既具有文學價值,又具有很強的史料價值。
簡介李大釗
李大釗是中國***產黨的主要創始者和早期優秀領導者之壹。他領導了1926年3月18日北京人民反帝反軍閥的群眾示威運動,被軍閥張作霖殺害。犧牲時年僅3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