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價值
商品價值,是指壹件商品客體與與之相關的主體之間的需求的滿足程度評價。
馬克思的《資本論》中,將這個概念加以深化討論,他認為商品價值是指凝結在商品中無差別的人類勞動,其在本質上體現為生產者之間壹定的社會關系。無差別的人類勞動量是與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成正比,與生產它的社會勞動生產力成反比。
2、使用價值
使用價值量指的是商品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也就是物品的有用性。使用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由物品的物理、化學、生物等屬性決定。
3、價值實體
價值實體是指在現實中存在的直接形成商品價值的物質因素。人類勞動作為商品價值實體具有壹元性,就是說,只有人類勞動才能充當商品價值實體。
擴展資料
商品的價值規律中對於商品價值、使用價值的辨析:
1、價值和使用價值不同時占有。對於買家來說是通過買的過程占有了使用價值,而賣家則是占有了價值。
2、商品的價值在現實中,主要通過價格來體現。
3、作為價值實體的抽象勞動,對於任何勞動支出來說都是同質的,它們不存在差別。
4、壹種產品要成為商品,必須同時具備兩方面的屬性:第壹,該物品具有壹定的使用價值,能夠滿足消費者的某種需要;並且,這種使用價值不是由其生產者自己消費,也不是無償提供給消費者,而是通過交換去滿足消費者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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