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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的松和強的松龍有何區別?

妳好:

兩者的作用基本相同。

強的松 英文名:Prednisone

藥理:

本品須在肝內將ll位酮基還原為ll-羥基,轉化為潑尼松龍方顯藥理活性,生理T1/2為 60分鐘。

適應癥:

適應證同潑尼松龍。

潑尼松龍適應證: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主要用於過敏性與炎癥性疾病。由於本品瀦鈉作用較弱,故壹般不用作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替代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用於治療過敏性、炎癥性疾病,成人開始每日 15~40mg,需要時可增加到 60mg,分次服用,病情穩定後逐漸減量。維持量每日 5~10mg。

[制劑與規格]潑尼松片5mg

口服壹次5-10mg,壹日10-60mg.清晨壹次空腹服.長期服藥應模擬自然分泌激素規律.早七時服3/4或全量.下午1時補足,1點後不用藥.-[英]D.R.勞倫斯:臨床藥理學.人民衛生出版社,1985.

腎移植:術後每日4mg/kg,加硫唑嘌呤5mg/kg.維持量每日10-204mg,加硫唑嘌呤1-2mg/kg.

禁用慎用:

(1)妊娠期用藥;糖皮質激素可通過胎盤。動物實驗研究證實孕期給藥可增加胚胎鄂裂,胎盤功能不全、自發性流產和子宮內生長發育遲緩的發生率。人類使用藥理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可增加胎盤功能不全、新生兒體重減少或死胎的發生率。尚未證明對人類有致畸作用。妊娠時曾接受壹定劑量的糖皮質激素者,所產的嬰兒需註意觀察是否出現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表現。

對早產兒,為避免呼吸窘迫綜合征,而在分娩前給母親使用地塞米松,以誘導早產兒肺表面活化蛋白的形成,由於僅短期應用,對幼兒的生長和發育未見有不良影響。

(2)哺乳期用藥:生理劑量或低藥理劑量(每天可的松 25mg或強的松 5mg,或更少)對嬰兒壹般無不良影響。但是,如乳母接受藥理性大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則不應哺乳,由於糖皮質激素可由乳汁中排泄,對嬰兒造成不良影響,如生長受抑制、腎上腺皮質功能受抑制等。

(3)小兒用藥:小兒如長期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需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兒的生長和發育,如確有必要長期使用,應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劑(如強的松),避免使用長效制劑(如地塞米松)。

口服中效制劑隔日療法可減輕對生長的抑制作用。兒童或少年患者長程使用糖皮質激素必須密切觀察,患兒發生骨質疏松癥、股骨頭缺血性壞死、青光眼、白內障的危險性都增加。

兒童使用激素的劑量除了壹般的按年齡或體重而定外,更應當按疾病的嚴重程度和患兒對治療的反應而定。對於有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患兒的治療,其激素的用量應根據體表面積而定,如果按體重而定,則易發生過量,尤其是嬰幼兒和矮小或肥胖的患兒。

(4)老年用藥:老年患者用糖皮質激素易發生高血壓。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後的女性應用糖皮質激素易發生骨質疏松。

(5)糖皮質激素與感染: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患者易發生感染,且多嚴重,為重要的死亡原因,給予生理劑量的腎上腺皮質激素可提高病人對感染的抵抗力。非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患者接受藥理劑量糖皮質激素後易發生感染,這是由於患者原有的疾病往往已削弱了細胞免疫及(或)體液免疫功能,長療程超生理劑量皮質類固醇使患者的炎性反應、細胞免疫、體液免疫功能減弱,由皮膚、粘膜等部位侵入的病原菌不能得到控制。

在激素作用下,原來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動起來,最常見者為結核感染復發。接受糖皮質激素的病人在發生感染後,因炎性反應輕微,臨床癥狀不明顯而易於漏診。以上說明非生理性糖皮質激素對抗感染不利。但另壹方面,在某些感染時應用激素可減輕組織的破壞、減少滲出、減輕感染中毒癥狀,但必須同時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療、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在短期用藥後,即應迅速減量、停藥。

(6)下列情況應慎用;心臟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緒不穩定和有精神病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損害、眼單純性皰疹、高脂蛋白血癥、高血壓、甲減(此時糖皮質激素作用增強)、重癥肌無力、骨質疏松、胃潰瘍、胃炎或食管炎、腎功能損害或結石、結核病等。

(7)以下情況不宜用糖皮質激素:嚴重的精神病史,活動性胃、十二指腸潰瘍,新近胃腸吻合術後,較重的骨質疏松,明顯的糖尿病,嚴重的高血壓,未能用抗菌藥物控制的病毒、細菌、黴菌感染。

腎上腺皮質機能亢進,高血壓病,動脈粥樣硬化,心力衰竭,糖尿病,精神病,癲癇,術後,胃,十二指腸及角膜潰瘍,腸道疾病,慢性營養不良均應避免使用.孕婦禁用.病毒性感染慎用.

給藥說明:

(1)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患者需終生服用生理替代劑量的腎上腺皮質激素,對未發生應激狀態的患者每日用氫化可的松 20~30mg,或可的松 25~37.5mg,根據患者的體重、工作強度適當增減。壹日量的 2/3在清晨服用,另 1/3在下午服用。必要時可加用小量鹽皮質激素,註意不可過量,以免發生浮腫、高血壓。

對急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或慢性患者,在發生嚴重應激狀況時需靜脈滴註氫化可的松,每日約 200~300mg,同時,應采用相應的抗感染、抗休克等措施。

(2)腎上腺酶系缺陷所致的腎上腺增生癥,應長期使用生理劑量的糖皮質激素,以抑制ACTH的過度分泌,使過多的雄激素減少(21-羥化酶缺陷)。可用氫化可的松,於上午服用全日量的 1/3,傍晚服用 2/3。如用地塞米松,可每日服用壹次。

(3)腎上腺以外的疾病,利用糖皮質激素的藥理作用,大致可分為以下三類情況。①急癥,如過敏性休克、感染性休克、嚴重哮喘持續狀態、器官移植抗排斥反應,往往需靜脈給予大劑量糖皮質激素,每日數百以至 1000mg,療程限於 3~5天,必須同時應用有關的其他有效治療,如感染性休克應用有效抗生素,過敏性休克時用腎上腺素、抗組胺藥。②中程治療:對壹些較嚴重的疾病,如腎病綜合征、狼瘡性腎炎、惡性浸潤性突眼,應采用藥理劑量的人工合成制劑,如每日口服強的松 40~60mg,分次服用,奏效後減至維持量,療程為 4~8周。用藥劑量和療程需根據病情的程度和治療效果而予以調整。③長程治療:慢性疾病,如類風濕性關節炎、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系統性紅斑狼瘡,應盡量采用其他治療方法,必要時用糖皮質激素,采用盡可能小的劑量,病情有好轉時即減量,宜每天上午服壹次或隔日上午服壹次中效制劑(如強的松),以盡可能減輕對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的抑制作用。對於病情較重者,在隔天療法的不服激素日,可加用其他治療措施。

因其生物活性需經肝臟轉化,故用於肝功能不全者效差,余同潑尼松龍。

隨訪檢查: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者,應定期檢查以下項目:①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試驗,尤其是有糖尿病或糖尿病傾向者;②小兒應定期監測生長和發育情況;③眼科檢查,註意白內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發生;④血清電解質和大便隱血;⑤高血壓和骨質疏松的檢查,尤以老年人為然。

不良反應是:

糖皮質激素在應用生理劑量替代治療時無明顯不良反應,不良反應多發生在應用藥理劑量時,而且與療程、劑量、用藥種類、用法及給藥途徑等有密切關系。常見不良反應有以下幾類。

(1)靜脈迅速給予大劑量可能發生全身性的過敏反應,包括面部、鼻粘膜、眼瞼腫脹,蕁麻疹,氣短,胸悶,喘鳴。

(2)長程用藥可引起以下副作用:醫源性柯興綜合征面容和體態、體重增加、下肢浮腫、紫紋、易出血傾向、創口愈合不良、痤瘡、月經紊亂、肱或股骨頭缺血性壞死、骨質疏松或骨折(包括脊椎壓縮性骨折、長骨病理性骨折)、肌無力、肌萎縮、低血鉀綜合征、胃腸道刺激(惡心、嘔吐)、胰腺炎、消化性潰瘍或腸穿孔,兒童生長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內障、良性顱內壓升高綜合征、糖耐量減退和糖尿病加重。

(3)患者可出現精神癥狀:欣快感、激動、不安、譫妄、定向力障礙,也可表現為抑制。精神癥狀尤易發生於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過精神不正常者。在用量達每日強的松 40mg或更多,用藥數日至二周即可出現。

(4)並發感染為糖皮質激素的主要不良反應。以真菌、結核菌、葡萄球菌、變形桿菌、綠膿桿菌和各種皰疹病毒感染為主。多發生在中程或長程療法時,但亦可在短期用大劑量後出現。

(5)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受到抑制,為激素治療的重要並發癥,其發生與制劑、劑量、療程等因素有關。每日用強的松 20mg以上,歷時 3周以上,以及出現醫源性柯興綜合征時,應考慮腎上腺功能已受到抑制。

(6)糖皮質激素停藥後綜合征可有以下各種不同的情況。①下丘腦-垂體-腎上腺功能減退,可表現為乏力、軟弱、食欲減退、惡心、嘔吐、血壓偏低、長程治療後此軸心功能的恢復壹般需要 9~12個月,功能恢復的先後依次為:i.下丘腦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釋放素(CRF)分泌恢復並增多;ii.ACTH分泌恢復並高於正常,此時腎上腺皮質激素的分泌仍偏低;iii.氫皮質素的基礎分泌恢復正常、垂體 ACTH的分泌由原來偏多而恢復正常;iV.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對應激的反應恢復正常。②停藥後原來疾病已被控制的癥狀重新出現。為了避免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發生及原來疾病癥狀的復燃,在長程激素治療後應緩慢地逐漸減量,並由原來的壹日服用數次,改為每日上午服藥壹次,或隔日上午服藥壹次。③糖皮質激素停藥綜合征。有時患者在停藥後出現頭暈、昏厥傾向、腹痛或背痛、低熱、食欲減退、惡心、嘔吐、肌肉或關節疼痛、頭疼、乏力、軟弱,經仔細檢查如能排除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和原來疾病的復燃,則可考慮為對糖皮質激素的依賴綜合征。

體重增加,多毛癥,痤瘡,血糖,血壓及眼壓升高,水鈉瀦留.可引起低血鉀,興奮,胃腸潰瘍甚至出血穿孔,骨質疏松,傷口愈合不良。 停藥應逐漸減量。

本品抑制抗原抗體反應,抑制白細胞移行和吞噬作用,減弱機體對外部感染的防禦功能。

本品除具有鹽皮質激素和糖皮質激素所***有的不良反應外,在用做抗過敏藥物中,下列的不良反應應予以註意。

心血管系統:本品對心血管的影響較少,但也有出現較危險狀況的報告;壹老年伴有冠脈供血不足的患者,服用本品引起心肌損傷,心電圖明顯改變,並導致急性心肌梗死。

中樞神經系統:本品可引起精神狀態的改變,加拿大報告了1例哮喘急性發作的患者。壹年多來,多次服用本品,不斷出現中度的欣快感和疲勞感,並出現短期精神抑郁、紊亂,病人不得已而停藥。3年後,此病人再次服用大劑量的潑尼松治療脈管炎,這種精神癥狀又重復出現。

內分泌、代謝:激素對垂體-腎上腺軸、生殖腺、甲狀腺和甲狀旁腺均有影響,對碳水化合物的代謝也有影響,通常會出現Cashing綜合征,人體對本品的個體差異較大,有的病人可耐受30mg,但有的僅能耐受7.5mg。

本品可引起繼發性的腎上腺功能障礙,壹研究報告,使用本品5mg,每日3次,1周後即出現了腎上腺功能不足,停藥後才得以恢復,如果連續用藥20周,可出現腎上腺明顯的萎縮,並持續數月,這種對腎上腺的抑制作用是時間、劑量依賴性的,如果使用劑量較大,甚至次日早晨就可出現ACTH分泌完全抑制,可的松類藥品可能誘發高血糖,服用本品40mg***4天,可使空腹血糖明顯增加。另壹研究報告,使用抗炎治療量的潑尼松可引起血液中的血糖基血色素(glocosylafed hemoglobin)的增加,而且對正常人和初期的糖尿病人也有同樣的作用。

本品對礦物質代謝的影響很小,甚至在高劑量時也不引起水、鈉瀦留。

可的松類藥物對兒童的生長有抑制作用,對成年人則可誘發骨質疏松。為防止服用本品引起的骨質疏松,可***服鈣劑或鈣劑加維生素D類。

消化系統:本品可能引起急性胃腸炎。

相互作用:

(1)非甾體消炎鎮痛藥可加強糖皮質激素的致潰瘍作用。

(2)可增強對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3)氨魯米特(aminog lutethimide)能抑制腎上腺皮質功能,加速地塞米松的代謝,使其半衰期縮短 2倍。

(4)與兩性黴素 B或碳酸酐酶抑制劑合用時,可加重低鉀血癥,應註意血鉀和心臟功能變化,長期與碳酸酐酶抑制劑合用,易發生低血鈣和骨質疏松。

(5)與蛋白質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腫的發生率,使痤瘡加重。

(6)與制酸藥合用,可減少強的松或地塞米松的吸收。

(7)與抗膽堿能藥(如阿托品)長期合用,可致眼壓增高。

(8)三環類抗抑郁藥可使糖皮質激素引起的精神癥狀加重。

(9)與降糖藥如胰島素合用時,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應適當調整降糖藥劑量。

(10)甲狀腺激素可使糖皮質激素的代謝清除率增加,故甲狀腺激素或抗甲狀腺藥與糖皮質激素合用時,應適當調整後者的劑量。

(11)與避孕藥或雌激素制劑合用;可加強糖皮質激素的治療作用和不良反應。

(12)與強心苷合用,可增加洋地黃毒性及心律紊亂的發生。

(13)與排鉀利尿藥合用,可致嚴重低血鉀,並由於水鈉瀦留而減弱利尿藥的排鈉利尿效應。

(14)與麻黃堿合用,可增強糖皮質激素的代謝清除。

(15)與免疫抑制劑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險性,並可能誘發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細胞增生性疾病。

(16)糖皮質激素,尤其是強的松龍可增加異煙肼在肝臟代謝和排泄,降低異煙肼的血藥濃度和療效。

(17)糖皮質激素可促進美西律在體內代謝,降低血藥濃度。

(18)與水楊酸鹽合用,可減少血漿水楊酸鹽的濃度。

(19)與生長激素合用,可抑制後者的促生長作用。

強的松龍

藥理:

藥效學

參閱腎上腺皮質激素(氫化可的松部分)。

藥動學

本品極易由消化道吸收,其本身以活性形式存在,無需經肝臟轉化即發揮其生物效應。口服後約 l壹 2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T1/2為 2— 3小時。肌註時,本品磷酸鈉鹽極易吸收,而其醋酸酯混懸液則吸收緩慢。在血中本品大部分與血漿蛋白結合(但結合率低於氫化可的松),遊離的和結合型代謝物自尿中排出,部分以原形排出,小部分可經乳汁排出。

適應癥:

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主要用於過敏性與炎癥性疾病。由於本品瀦鈉作用較弱,故壹般不用作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替代治療。

用法用量:

1.口服用於治療過敏性、炎癥性疾病,成人開始每日量按病情輕重緩急15~40mg,需要時可用到 60mg,分次服用。病情穩定後應逐漸減量,維持量 5~10mg,視病情而定。小兒開始用量每日按體重 1mg/kg。

2.肌內註射(潑尼松龍磷酸鈉酯)每日 10~40mg,必要時可加量。

3.靜脈滴註(潑尼松龍磷酸鈉酯)每次 10~20mg,加入 5%葡萄糖註射液 500ml中滴註。靜脈註射用於危重病人,每次 10~20mg,必要時可重復。

4.關節腔內註射(潑尼松龍醋酸酯) 5~25mg。

[制劑與規格]醋酸潑尼松龍片(1) 1mg(2) 5mg

醋酸潑尼松龍註射液5ml:125mg

潑尼松龍磷酸鈉註射液1m1:20mg

潑尼松龍軟膏 0.25~0.5%

潑尼松龍眼膏 0.25%

口服,開始壹日10-40mg,分2-3次給藥.維持量,壹日5-10mg.肌註,壹日10-30mg.靜滴,壹次10-25mg,溶於5-10%葡萄糖溶液500ml中用.關結腔或軟組織內註射,5-50mg.

禁用慎用:

(1)妊娠期用藥;糖皮質激素可通過胎盤。動物實驗研究證實孕期給藥可增加胚胎鄂裂,胎盤功能不全、自發性流產和子宮內生長發育遲緩的發生率。人類使用藥理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可增加胎盤功能不全、新生兒體重減少或死胎的發生率。尚未證明對人類有致畸作用。妊娠時曾接受壹定劑量的糖皮質激素者,所產的嬰兒需註意觀察是否出現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表現。

對早產兒,為避免呼吸窘迫綜合征,而在分娩前給母親使用地塞米松,以誘導早產兒肺表面活化蛋白的形成,由於僅短期應用,對幼兒的生長和發育未見有不良影響。

(2)哺乳期用藥:生理劑量或低藥理劑量(每天可的松 25mg或強的松 5mg,或更少)對嬰兒壹般無不良影響。但是,如乳母接受藥理性大劑量的糖皮質激素,則不應哺乳,由於糖皮質激素可由乳汁中排泄,對嬰兒造成不良影響,如生長受抑制、腎上腺皮質功能受抑制等。

(3)小兒用藥:小兒如長期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需十分慎重,因激素可抑制患兒的生長和發育,如確有必要長期使用,應采用短效(如可的松)或中效制劑(如強的松),避免使用長效制劑(如地塞米松)。

口服中效制劑隔日療法可減輕對生長的抑制作用。兒童或少年患者長程使用糖皮質激素必須密切觀察,患兒發生骨質疏松癥、股骨頭缺血性壞死、青光眼、白內障的危險性都增加。

兒童使用激素的劑量除了壹般的按年齡或體重而定外,更應當按疾病的嚴重程度和患兒對治療的反應而定。對於有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患兒的治療,其激素的用量應根據體表面積而定,如果按體重而定,則易發生過量,尤其是嬰幼兒和矮小或肥胖的患兒。

(4)老年用藥:老年患者用糖皮質激素易發生高血壓。老年患者尤其是更年後的女性應用糖皮質激素易發生骨質疏松。

(5)糖皮質激素與感染: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患者易發生感染,且多嚴重,為重要的死亡原因,給予生理劑量的腎上腺皮質激素可提高病人對感染的抵抗力。非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患者接受藥理劑量糖皮質激素後易發生感染,這是由於患者原有的疾病往往已削弱了細胞免疫及(或)體液免疫功能,長療程超生理劑量皮質類固醇使患者的炎性反應、細胞免疫、體液免疫功能減弱,由皮膚、粘膜等部位侵入的病原菌不能得到控制。

在激素作用下,原來已被控制的感染可活動起來,最常見者為結核感染復發。接受糖皮質激素的病人在發生感染後,因炎性反應輕微,臨床癥狀不明顯而易於漏診。以上說明非生理性糖皮質激素對抗感染不利。但另壹方面,在某些感染時應用激素可減輕組織的破壞、減少滲出、減輕感染中毒癥狀,但必須同時用有效的抗生素治療、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在短期用藥後,即應迅速減量、停藥。

(6)下列情況應慎用;心臟病或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憩室炎、情緒不穩定和有精神病傾向、全身性真菌感染、青光眼、肝功能損害、眼單純性皰疹、高脂蛋白血癥、高血壓、甲減(此時糖皮質激素作用增強)、重癥肌無力、骨質疏松、胃潰瘍、胃炎或食管炎、腎功能損害或結石、結核病等。

(7)以下情況不宜用糖皮質激素:嚴重的精神病史,活動性胃、十二指腸潰瘍,新近胃腸吻合術後,較重的骨質疏松,明顯的糖尿病,嚴重的高血壓,未能用抗菌藥物控制的病毒、細菌、黴菌感染。

對老年冠狀動脈供血不全的病人,本品有誘發心肌梗塞的可能。

給藥說明:

(1)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患者需終生服用生理替代劑量的腎上腺皮質激素,對未發生應激狀態的患者每日用氫化可的松 20~30mg,或可的松 25~37.5mg,根據患者的體重、工作強度適當增減。壹日量的 2/3在清晨服用,另 1/3在下午服用。必要時可加用小量鹽皮質激素,註意不可過量,以免發生浮腫、高血壓。

對急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或慢性患者,在發生嚴重應激狀況時需靜脈滴註氫化可的松,每日約 200~300mg,同時,應采用相應的抗感染、抗休克等措施。

(2)腎上腺酶系缺陷所致的腎上腺增生癥,應長期使用生理劑量的糖皮質激素,以抑制ACTH的過度分泌,使過多的雄激素減少(21-羥化酶缺陷)。可用氫化可的松,於上午服用全日量的 1/3,傍晚服用 2/3。如用地塞米松,可每日服用壹次。

(3)腎上腺以外的疾病,利用糖皮質激素的藥理作用,大致可分為以下三類情況。①急癥,如過敏性休克、感染性休克、嚴重哮喘持續狀態、器官移植抗排斥反應,往往需靜脈給予大劑量糖皮質激素,每日數百以至 1000mg,療程限於 3~5天,必須同時應用有關的其他有效治療,如感染性休克應用有效抗生素,過敏性休克時用腎上腺素、抗組胺藥。②中程治療:對壹些較嚴重的疾病,如腎病綜合征、狼瘡性腎炎、惡性浸潤性突眼,應采用藥理劑量的人工合成制劑,如每日口服強的松 40~60mg,分次服用,奏效後減至維持量,療程為 4~8周。用藥劑量和療程需根據病情的程度和治療效果而予以調整。③長程治療:慢性疾病,如類風濕性關節炎、血小板減少性紫癜、系統性紅斑狼瘡,應盡量采用其他治療方法,必要時用糖皮質激素,采用盡可能小的劑量,病情有好轉時即減量,宜每天上午服壹次或隔日上午服壹次中效制劑(如強的松),以盡可能減輕對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的抑制作用。對於病情較重者,在隔天療法的不服激素日,可加用其他治療措施。

(1)本品為中效類糖皮質類固醇,可直接發揮效應,無需經肝臟轉化,可用於肝功能不全患者。

(2)本品的抗炎作用較強,而瀦鈉作用相對地較可的松和氫化可的松為弱,壹般不易引起電解質紊亂或水腫等副作用。本品 5mg的抗炎活性相當於可的松 25mg。

(3)潑尼松龍磷酸鈉水溶性強,作用快速,可供肌註、靜滴或靜註,潑尼松龍醋酸酯混懸液吸收緩慢,供肌註或關節腔內註射。

(4)本品可作為五官科疾病的局部治療。

隨訪檢查:長期應用糖皮質激素者,應定期檢查以下項目:①血糖、尿糖或糖耐量試驗,尤其是有糖尿病或糖尿病傾向者;②小兒應定期監測生長和發育情況;③眼科檢查,註意白內障、青光眼或眼部感染的發生;④血清電解質和大便隱血;⑤高血壓和骨質疏松的檢查,尤以老年人為然。

不良反應:

糖皮質激素在應用生理劑量替代治療時無明顯不良反應,不良反應多發生在應用藥理劑量時,而且與療程、劑量、用藥種類、用法及給藥途徑等有密切關系。常見不良反應有以下幾類。

(1)靜脈迅速給予大劑量可能發生全身性的過敏反應,包括面部、鼻粘膜、眼瞼腫脹,蕁麻疹,氣短,胸悶,喘鳴。

(2)長程用藥可引起以下副作用:醫源性柯興綜合征面容和體態、體重增加、下肢浮腫、紫紋、易出血傾向、創口愈合不良、痤瘡、月經紊亂、肱或股骨頭缺血性壞死、骨質疏松或骨折(包括脊椎壓縮性骨折、長骨病理性骨折)、肌無力、肌萎縮、低血鉀綜合征、胃腸道刺激(惡心、嘔吐)、胰腺炎、消化性潰瘍或腸穿孔,兒童生長受到抑制、青光眼、白內障、良性顱內壓升高綜合征、糖耐量減退和糖尿病加重。

(3)患者可出現精神癥狀:欣快感、激動、不安、譫妄、定向力障礙,也可表現為抑制。精神癥狀尤易發生於患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及以往有過精神不正常者。在用量達每日強的松 40mg或更多,用藥數日至二周即可出現。

(4)並發感染為糖皮質激素的主要不良反應。以真菌、結核菌、葡萄球菌、變形桿菌、綠膿桿菌和各種皰疹病毒感染為主。多發生在中程或長程療法時,但亦可在短期用大劑量後出現。

(5)下丘腦-垂體-腎上腺軸受到抑制,為激素治療的重要並發癥,其發生與制劑、劑量、療程等因素有關。每日用強的松 20mg以上,歷時 3周以上,以及出現醫源性柯興綜合征時,應考慮腎上腺功能已受到抑制。

(6)糖皮質激素停藥後綜合征可有以下各種不同的情況。①下丘腦-垂體-腎上腺功能減退,可表現為乏力、軟弱、食欲減退、惡心、嘔吐、血壓偏低、長程治療後此軸心功能的恢復壹般需要 9~12個月,功能恢復的先後依次為:i.下丘腦促腎上腺皮質激素釋放素(CRF)分泌恢復並增多;ii.ACTH分泌恢復並高於正常,此時腎上腺皮質激素的分泌仍偏低;iii.氫皮質素的基礎分泌恢復正常、垂體 ACTH的分泌由原來偏多而恢復正常;iV.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對應激的反應恢復正常。②停藥後原來疾病已被控制的癥狀重新出現。為了避免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的發生及原來疾病癥狀的復燃,在長程激素治療後應緩慢地逐漸減量,並由原來的壹日服用數次,改為每日上午服藥壹次,或隔日上午服藥壹次。③糖皮質激素停藥綜合征。有時患者在停藥後出現頭暈、昏厥傾向、腹痛或背痛、低熱、食欲減退、惡心、嘔吐、肌肉或關節疼痛、頭疼、乏力、軟弱,經仔細檢查如能排除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和原來疾病的復燃,則可考慮為對糖皮質激素的依賴綜合征。

大劑量長期使用可致肥胖,多毛癥,水腫,血糖,血壓及眼壓升高.水鈉瀦留,可引起低血鉀,骨質疏松,病理性骨折,痤瘡,胃腸潰瘍,出血,穿孔。

糖皮質激素類能增加糖異生作用,幹擾糖代謝,誘發高血糖。

用本品局部註射引起並發感染。

相互作用:

(1)非甾體消炎鎮痛藥可加強糖皮質激素的致潰瘍作用。

(2)可增強對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3)氨魯米特(aminog lutethimide)能抑制腎上腺皮質功能,加速地塞米松的代謝,使其半衰期縮短 2倍。

(4)與兩性黴素 B或碳酸酐酶抑制劑合用時,可加重低鉀血癥,應註意血鉀和心臟功能變化,長期與碳酸酐酶抑制劑合用,易發生低血鈣和骨質疏松。

(5)與蛋白質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腫的發生率,使痤瘡加重。

(6)與制酸藥合用,可減少強的松或地塞米松的吸收。

(7)與抗膽堿能藥(如阿托品)長期合用,可致眼壓增高。

(8)三環類抗抑郁藥可使糖皮質激素引起的精神癥狀加重。

(9)與降糖藥如胰島素合用時,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應適當調整降糖藥劑量。

(10)甲狀腺激素可使糖皮質激素的代謝清除率增加,故甲狀腺激素或抗甲狀腺藥與糖皮質激素合用時,應適當調整後者的劑量。

(11)與避孕藥或雌激素制劑合用;可加強糖皮質激素的治療作用和不良反應。

(12)與強心苷合用,可增加洋地黃毒性及心律紊亂的發生。

(13)與排鉀利尿藥合用,可致嚴重低血鉀,並由於水鈉瀦留而減弱利尿藥的排鈉利尿效應。

(14)與麻黃堿合用,可增強糖皮質激素的代謝清除。

(15)與免疫抑制劑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險性,並可能誘發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細胞增生性疾病。

(16)糖皮質激素,尤其是強的松龍可增加異煙肼在肝臟代謝和排泄,降低異煙肼的血藥濃度和療效。

(17)糖皮質激素可促進美西律在體內代謝,降低血藥濃度。

(18)與水楊酸鹽合用,可減少血漿水楊酸鹽的濃度。

(19)與生長激素合用,可抑制後者的促生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