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土小說是指靠回憶重組來描寫故鄉農村的生活帶有濃厚鄉土氣息和地方色彩的小說 ,也可以指的20年代初、中期,壹批寓居北京、上海的作家,以自己熟悉的故鄉風土人情為題材,旨在揭示宗法制鄉鎮生活的愚昧、落後,並借以抒發自己鄉愁的小說。
擴展資料:
最早創作鄉土小說並證明其藝術魅力的,是魯迅。但是,無論是魯迅還是那些後來被稱為鄉土作家的青年作家,在20年代初、中期都不曾明確使用過“鄉土文學”或“鄉土小說”的概念,更未以此相標榜。
最早將這批作家回憶故鄉、抒寫鄉愁的小說稱為“鄉土文學”的,是魯迅1928年在《中國新文學大系 小說二集導言》中。後來人們便沿用這壹概念指稱這壹時期的這批作家的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