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國企工作人員20名。具體招聘單位、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臺州市路橋區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壹覽表》(附件壹),或登錄下列網站查詢: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為本次招聘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職位所需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願意履行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義務;
3.具備與招聘職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等條件;
4.具備適應職位要求的自身條件;
5.具備中華人民***和國國籍的公民。
(二)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壹。
三、招考程序
(壹)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20日-24日。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根據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真實並完整、準確地填寫《臺州市路橋區國有企業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誠信書》(見附件2)並連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及所報職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職稱證書等)的掃描件發送到報名郵箱:lqgyzcglj@163.com,文件名格式為:報考崗位-姓名。
(二)資格初審
路橋區國資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合格人員名單,在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對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並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考試
本次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時間和筆試科目
考試時間:2017年3月11日,考試地點:將在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考生須在當天持有效期內的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成績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布。
2.確定面試對象
筆試科目中任何壹個科目缺考者不得進入面試。根據各招聘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確定面試對象時如最後壹名分數相同,可壹並進入面試。面試名單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連同面試名單壹起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資格復審由區國資局組織,招聘單位負責實施。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臺州市路橋區國有企業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誠信書》及相關資料。具體如下: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書(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除上述要求外,留學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經區國資局同意,在該職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4.面試
面試時間及地點在資格復審結束後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
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5.公布總成績
面試結束後,筆試成績按40%計入總分,面試成績按60%計入總分,按總成績排名。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四)體檢與考察
各個職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察的人員。
體檢在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進行(另行通知),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於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可按該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錄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並在區人力社保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查無實據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如屬於不宜聘用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壹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滿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進行為期3個月的試崗鍛煉。期滿後由聘用單位組織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辦理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提出放棄聘用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因出現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按該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四、相關事項說明
(壹)年齡、工作經歷計算至2017年2月3日;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術(執業)資格、從業資格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證明)等取得時間截至2017年2月3日,招聘計劃表中有專門說明的除外。工作經歷以勞動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為準;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計算為工作經歷。
(二)應聘人員對招聘公告本身或網站上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國資局反映,以便及時糾正;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4〕15號)執行。
五、咨詢與監督
聯系單位:路橋區國資局
地址:臺州市路橋區財政大樓二樓205
郵編:318000;電話:0576-82510225
聯系人:符女士,徐女士。
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會同區國資局酌情研究處理。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1、臺州市路橋區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壹覽表
2、臺州市路橋區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3、誠信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