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眼”又稱“電子警察”。
“電子警察”是通俗的叫法,它的涵義是比較廣的,目前本市在道路上安裝的電子設備,規範的名稱應為“機動車輛違法自動監測系統”,是壹種高科技的電子設備。
補充
後期處理
當圖像被下載傳輸指揮中心以後,就需要對圖像進行登記、編號、公告,再傳輸到中心計算機數據庫,以備各種機關調用。
抓拍原理
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地下埋設感應線圈,橫桿上架設數碼相機,用於對闖紅燈的抓 拍,另壹種是架設攝像機,用於對超速、闖紅燈、違章停車等進行實時錄相。無論哪 種方式,都會對於違章車輛拍攝至少三張圖片,壹張是瞬間違章圖片,壹張是號牌識別圖片,壹張是全景圖片。不論哪種方式,都是24小時開機拍攝,圖片保留時間壹般是壹周。
違章處理
指揮中心收到圖片,會將車牌號信息與車管所信息相比對,從而調出車輛的綜合信 息,如車主、車型、顏色等,然後由信息處理人員錄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網站, 以使違章車主能夠進行查詢。
信息問題
不是所有違章的車輛都能夠被拍下來,只有車牌圖片清晰的情況下,信息錄入人員才能將違章車輛輸入數據庫進行處理。
拍攝範圍
壹個攝像機通常只拍壹個車道,少數可拍兩個車道,壹般都是設在從左向右數的第壹 和第二條車道上。數碼相機的拍攝範圍較寬,所以在城區內大多數都能夠拍到同向所 有的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