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到第三位是地理區域汽車生產商以及車輛類別代碼,第四到第八位,車輛類型,車身類型,發動機類型,額定重量,第九位是檢驗位,第十位為年代款,第十壹位為裝配廠,第十二到第十七位是生產序列號。
每壹個機動車輛都有的車輛識別碼,車輛識別碼是車輛的有效身份手續之壹,在機動車輛的前擋風玻璃下方會有標註,車輛的銘牌上面也有標註。是機動車輛必不可缺少的,在30年的使用周期內,車輛識別碼是不會出現重復,作為機動車輛唯壹使用,可以從車輛識別代碼上了解到車輛的相關信息。
車輛標識
VIN的首三位稱為WMI,用作識別生產商的名稱及所在國家。每年生產少於500輛汽車的生產者,其VIN的第三位會使用9字,並會使用第12-14位作識別的第二部分。壹些生產商會使用VIN的第三位作為汽車車種的分類,例如貨車或巴士。以瑞典富豪車廠出產的車輛為例,轎車使用YV1,貨車使用YV2,而巴士及客車則使用YV3。
在大多數汽車上,都可以在駕駛員側的儀表盤上找到VIN,從車外透過擋風玻璃也可以看到此號碼。此標記通常位於駕駛員側車門內的不幹膠或銘牌上,或位於車門的框基上。VIN會印在雜物箱內,它還經常出現在汽車產權證書和保險憑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