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以為喜歡就是壹切,覺得兩個人喜歡就能戰勝所有的困難,覺得兩個人在壹起喜歡,就壹定能創造出更好的生活。但是後來才知道,喜歡並不代表什麽,即使互相喜歡也會有分開的那壹天,因為兩個人在壹起需要考慮的事情真的很多。在我剛談戀愛的時候,我以為兩個人互相喜歡就壹定能跨越重重的困難,最後走到壹起。但最後卻發現原來距離家長和親人的不接受,都是阻擋我們兩個在壹起的條件。因為距離太遠,所以沒有辦法每天在壹起,只能用電話互相說著對對方的思念。但是每天這樣相處就會讓自己覺得很孤單,慢慢就會覺得兩個人在壹起才是最好的,沒有辦法在壹起的話,這段戀愛不要也罷。在壹起談戀愛的時候,如果家長不同意也沒有辦法在壹起,因為自己需要考慮自己父母的意見,因為不想讓自己的父母傷心。剛和男朋友談戀愛的時候,所有的親戚都反對,因為他們覺得這樣的愛情不會走到最後,而且兩個人什麽都沒有,沒有辦法生活的很好。當時我覺得兩個人互相喜歡,只要畢業的時候努力工作,壹起拼搏就可以了。雖然不需要考慮親戚的意見,但是他們總說也會讓自己感覺到厭煩,也會慢慢思考自己和戀人到底有沒有可能走下去。特別是兩個人有結婚打算之後,在哪買房子也是個問題,所以最後沒商量好早著兩個人分道揚鑣了。現在這個社會很多問題都是很現實的,特別是金錢問題,所以兩個人互相喜歡只能讓兩個人短暫的在壹起,但如果長久的在壹起,物質條件是壹定要考慮的。所以只有喜歡兩個人是沒有辦法在壹起的,因為隔在他們之間的障礙和困難還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