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俗稱老外,是指在壹國境內不具有該國國籍而具有他國國籍的人或用於壹國人對他國人的統稱。不具有該國國籍的人有時也包括無國籍人。從國家主權原則出發,國家對於境內的壹切人和物都享有屬地優越權,外國人亦不例外。外國人壹進入壹國國境就處於該國的屬地優越權之下,要服從所在國的管轄,遵守所在國的法令。所在國則要保護外國人的生命財產的安全和合法權益。
權利:外國人入境須經所進入的國家許可。國家沒有準許外國人入境的義務。為了本國的安全和利益,壹般國家都禁止具有某種情況的外國人入境,其中包括精神病或危險傳染病患者和刑事罪犯。外國人有離境的權利,對於沒有未了民刑案件,已交付應交的捐稅、罰款、債務,並辦理了出境手續的外國人,國家無權禁止其出境。但國家有權驅逐境內具有某種情況,如違反該國法律的外國人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