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寫的《甲申三百年祭》中甲申是指1644年。
這壹年的3月18日,李自成攻入北京,崇禎死難,明亡。三百年後,1944年,郭沫若寫出了《甲申三百年祭》,文章由重慶的《新華日報》發表,自3月19日至3月22日連載了四天。
明朝的滅亡認真說並不好就規定在三百年前的甲申,甲申年三月十九日崇禎死難之後,還有南京的弘光,福州的隆武,肇慶的永歷,直至前清康熙元年(壹六六二)永歷帝為清吏所殺,還經歷了壹十八年。
臺灣的抗清,三藩的反正,姑且不算在裏面,但在壹般史家的習慣上是把甲申年認為是明亡之年的,這倒也是無可無不可的事情。因為要限於明室來說吧,事實上它久已失掉民心,不等到甲申年,早就是僅存形式的了。
在歷代改朝換姓的時候,亡國的君主每每是被人責罵的。十七年不能算是短促的歲月,但只看見他今天在削籍大臣,明天在大辟疆吏,弄得大家都手足無所措。
三百年了,種族的遺恨幸已消除,而三百年前當事者的功罪早是應該明白判斷的時候。從種族的立場上來說,崇禎帝和牛金星所犯的過失最大,他們都可以說是兩位種族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