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創造力是指能夠提供獨特的,具有社會意義的產物的能力,而它又是在創造性活動中才能表現出來的,並且在創造性活動中反映出創造力高低水平的差異。因此,至少可以在三個層面上來對人類的創造力進行分類,即可以從人類創造性活動所得的結果——產物、產品上來劃分創造力,也可以從創造性活動這個層面來劃分創造力,還可以根據創造力水平的高低來劃分創造力。
美國創造心理學家泰勒依據創造力水平的層次,把它區分為以下5種類型:
(1)表露式創造力
這是最初級層次的創造力,通常是指個體在兒童時期所顯露出來的創造力。物理學家牛頓在少年時代就開始獨立制造小水車、精巧的風車;德國數學家高斯在上小學時就能解級數求和的問題;唐代詩人駱賓王在7歲時就寫出了《詠鵝》詩;宋代方仲永在孩童時期就能作詩,深得王安石的稱贊等等。這種表露式的創造力如果得到培養與發展,就會發展為高級水平的創造力;如果得不到培養與發展,就會夭折。
(2)生產的創造力
這是指發展各種技術、創造出新物質產品的生產力,它以技術性、實用性為特征。
(3)發明的創造力
這是指發明新機械、新工具、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新產品的創造力。
(4)革新的創造力
這是指革新某種機械、工具、技術、工藝、方法、產品的創造力。
(5)深奧的創造力
這是最高級水平的創造力。這種創造力的成果是發現新的規律,提出新的原理原則,創立嶄新的理論體系,而這些新的規律、新的原理原則、新的理論體系能形成新的學派或開辟新的領域,在人類認識史和科學史上能起到劃時代的偉大作用。
也有人根據創造力所應用的具體領域,將創造力劃分為以下幾類:
(1)哲學型創造力
這種創造力是同哲學知識、橫斷科學知識結合在壹起的。這種哲學型創造力是壹種概括和抽象思維能力極強的能力。因此它要求具有極強的邏輯思維能力,要求具有能夠在最壹般、最普遍的哲學範疇內進行哲學思辨的能力。
(2)數學型創造力
這種創造力是同數學知識結合在壹起的,其成果是各門數學分支學科與科學論文。這種數學型創造力的特點是抽象思維能力極強,能夠在很高的層次上充分自由地運用各種脫離具體事物的符號,這種能力的最大表現就是對符號的壹種操縱能力。這種數學型的創造力不僅體現在數學領域,還體現到了各種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和工程技術科學中去,創建了許多邊緣型學科。
(3)科學型創造力
這是體現在科學研究領域中的壹種創造力,這種科學型的創造力不僅要求有很高的科學素養,更要求有在各自領域中所要求的領悟力與洞察能力。根據不同的科學研究領域,科學型創造力又可分為:
①自然科學型創造力。表現為在自然科學中的壹種超群創造力。它體現為對自然科學的特殊興趣及由此而產生的驚人洞察力。
②社會科學型創造力。這是表現在社會科學領域中的壹種創造力。這種創造力既要求有很高的洞察能力,又要有很高的思辨能力。
③意識科學型創造力。這是以思維科學領域為基礎的創造力,表現為意識心理的極大熱情和預見能力。
(4)藝術創造力
這是以壹定的藝術知識、藝術技巧為基礎的,其創造成果是各種形式的藝術作品的創造力。藝術創造力要借助於形象思維力、情感思維力、靈感和美感。藝術創造力又可分為:
①文學藝術創造力。這種創造力借助於形象思維、想像和靈感,以語言形式表達。
②表演藝術創造力。這種創造力必須借助於說、唱、動作和體形的表演。
③造型藝術創造力。它是用壹定的物質材料塑造可視的平面或立體的藝術形象的能力。
總之,創造力的表現形式是復雜多樣的,人們可以用創造力的水平、創造性成果和創造活動的類型來區分創造力。從創造力的分類也可以看出創造力是多種多樣的,其表現形式也各不相同。同時對於人類個體而言,可能會偏向某壹個具體的領域,而不可能在每壹個方面、每個層次上都表現出同等的創造性來。
當然,對創造力的劃分,也並不認為各創造力之間就是相互隔絕的。相反,各創造力之間是相互促進、相互作用的,許多創造力之間具有很高的相關性。因此,有些人在許多方面均表現出超常創造力就不足為奇了。如我國東漢的張衡,既是天文學家,又是文學家,還對繪畫很有研究。意大利人達·芬奇也是壹樣,他不但在藝術方面有驚世之作,在科學、機械、水利等方面也很有造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