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我自己不抽煙,沒紋身,更不飛葉子,私生活也不混亂,偶爾有點小暴躁,有點理想主義,流行也聽。(對抽煙紋身私生活並沒有不好的看法)。我喜歡搖滾剛開始是因為震撼,我覺得搖滾樂的內涵在於反叛與反思。質問政府,反思社會現象之類的。後來我發現也有很多搖滾就是說今天好high,泡妞好爽什麽的…當然我還是喜歡有內涵的歌詞,但是聽多了以後,就算我不懂樂器不懂樂理,歌詞沒啥意義,也會覺得“這個吉他手有點牛逼喔”,“riff好贊”,“竟然能把鋼琴和搖滾結合地這麽好”或者單純喜歡某種嗓音…再聽多了,可以敏銳感覺到流行音樂尤其是情歌的低門檻,越發對真心愛搖滾的音樂人有敬意。尤其國內,這玩意兒又賺不了太多錢…至於妳說如何讓大眾喜歡…我感覺這是個很長的過程吧…首先是他們對搖滾先入為主的判斷,導致他們也不會主動去聽,聽到了就算覺得好聽也未必知道那是搖滾;其次是社會土壤,輿論宣傳作用很大,這也是影響大眾判斷的壹個重要原因;再就是滾青內部,有些裝逼,有些瞧不起流行(其實某些時候我也瞧不起低門檻的情歌低門檻的口水歌),有些素質不行…也容易讓大眾敬而遠之。最後就是根本原因…人類的審美是在進化的,以前不接受周傑倫,現在不接受爵士不接受搖滾,反正慢慢都會接受。這需要時間。(補充,任何壹種音樂都不可能被所有人接受,我說的慢慢會接受,是指到了壹個時間,就算我不喜歡搖滾,我也會承認這是壹種很棒的音樂,喜歡它的人也不都是奇形怪狀、要死要活的人),剛看好聲音,李文慧說到搖滾樂。我對搖滾的理解是,有的人覺得它是噪音,但有的人能從中獲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