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革”就是改變,“命”即天命。
革命指的是革除天命,是在改朝換代完成後為新的王朝合法性提供的壹種理論辯說。但這裏的革命並不是指用暴力手段反抗壹個王朝的統治,這種行為往往用另壹個詞——起義來描述。現代漢語中革命的含義主要來源於對英文「revolution」的翻譯。而「Revolution」本是壹個天文學詞匯,指星體在軌道上旋轉壹周後,回到最初的出發點。
在西方的政體學領域,有壹個自亞裏士多德以來就流行的政體變革理論,即人類的政治變革是在君主制、僭主制、貴族制、寡頭制、民主制、暴民制等不同政體之間的流轉、循環。這是最符合「revolution」本意的革命,可以稱之為古典意義上的革命。
革命分類:
1、心理學解釋
是20世紀最早出現的流派,主要考察革命中群體及個人的心理趨勢。弗洛伊德認為革命中的群眾行為是缺乏理性的,他們跟隨領袖人物,意在將自己從深深的軟弱和憤懣中解脫出來。勒龐從群體心理概念出發,將群眾暴力視為大眾迷失方向和非理性的結果。
2、社會學解釋
主要是功能主義的分析,認為革命就是多重功能紊亂加催化劑的結果,包括愛德華茲,佩蒂和約翰遜等人的研究。約翰遜認為社會不平衡導致的功能紊亂、精英的不妥協是革命的必要條件,而革命的充分條件是能充當“官能障礙加速器”的任何壹個事件。
3、政治學解釋
主要是政治沖突理論,將沖突視為革命的基本原因。蒂利是該派的代表人物,他認為未經組織的個人不可能發動革命,革命是在權力的競爭者或競爭者聯盟顯示他們擁有滿足某壹社會群體的利益要求的資源,而政府軍隊沒有鎮壓反抗者的能力或意願時發生的。